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春艳)3月28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开幕,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7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共63人,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绍骋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少春,副主任张韶春、段志强、艾丽华、李秉荣,秘书长施文学及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包献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列席会议。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张韶春作的关于提请任免人员情况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作厚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冯玉臻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司法厅厅长白永平作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鞠树文作的关于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包献华作的关于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存在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审计厅厅长霍照良作的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审议了部分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区政府关于202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盟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各设区的市和计划单列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