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改革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坚持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增强整体效能
●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系统观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方法和重要原则。改革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坚持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增强整体效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统筹”二字多次出现,并将坚持系统观念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原则之一,强调要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正确方法论,以系统观念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正确把握经济和社会的关系
发展是永恒的主题,是民生改善和社会保障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是水涨船高的关系,水浅行小舟,水深走大船,违背规律就会搁浅或翻船。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相互牵动、互为条件,在辩证统一中共同前进。经济是基础,没有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就是无源之水,只有把经济建设搞好,社会建设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我们打赢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等,需要的是真金白银的投入,依靠的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效。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如果经济发展不能回应人民期待,不能让群众得到实际利益,这样的发展就失去了意义,也不可能持续。实现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事业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才能让发展更有动力、社会更有温度、民生更有保障。《决定》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实施路径等层面,构建起了经济和社会良性互动的有机联系,强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把社会发展建立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财富增进的坚实基础之上;同时强调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社会发展奠定体制机制基础。
正确把握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我们党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又一重大推进。改革开放以来,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核心议题,确保政府作用与市场机制能够和谐共生、相互促进,是确保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性、有效性与科学性的关键。改革应秉持系统性思维,致力于构建一个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辅相成的经济治理体系,持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激发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决定》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就要求各级政府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政府权力边界,尊重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一般规律,做到“管”“放”联姻并行,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扬长避短、相辅相成,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的创造力,推动中国经济加快转型升级。
正确把握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改革既要往有利于增添发展新动力方向前进,也要往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向前进,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做大“蛋糕”的同时,进一步分好“蛋糕”。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效率和公平犹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相辅相成。效率提升是驱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核心引擎,它不仅关乎“蛋糕”能否做大,更直接影响到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公平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来源,要求我们在做大“蛋糕”的同时,更加注重分配的合理性,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决定》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提出“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等,体现了对效率和公平的深刻把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动态平衡,需要我们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精准施策、综合施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经济发展效率;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宏观调控和社会治理,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正确把握活力和秩序的关系
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的有机统一。中国式现代化应当而且能够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要保证。活力意味着社会的丰富多元,社会如果缺乏活力,就会缺乏创新动力,人们参与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就难以调动起来,人的潜力和自我价值就难以得到实现,社会就会因为缺乏生机活力而陷入死气沉沉的状态。秩序则意味着社会的有序、和谐和稳定,良好的社会秩序为人们创造力的迸发和潜力的发挥提供基本前提,没有稳定的秩序,就无法获得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决定》指出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实现活力和秩序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关键在于加快深化改革的步伐,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这一进程要求我们坚决破除那些制约生产力跃升和社会进步的体制机制壁垒,全面释放并增强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寓活力于秩序之中、建秩序于活力之上,实现社会有序运行与社会活力迸发相统一、相协调。
正确把握发展和安全的关系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重点领域安全。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需要应对的风险挑战、防范化解的矛盾问题比以往更加严峻复杂。《决定》提出,“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遵循。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立足把握新发展阶段的辩证特征,以安全发展的思维看待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勇于开顶风船,善于转危为机,不因发展而不顾及风险挑战,也在安全上更多关注发展因素,不因安全而在发展上裹足不前,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总之,坚持系统观念,既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一条宝贵经验,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一个重大原则。我们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注重把握各领域改革关联性和各项改革举措耦合性,统筹推动各项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同配合,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作者:孟慧敏 系内蒙古党校政治学教研部教授、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