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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10月30日下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自治区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进展成效。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朝克同志作主题发布,自治区教育厅、卫健委,自治区团委、妇联等4个单位回答了媒体和社会关心的问题。

  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主题发布词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朝克

  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事关千千万万家庭幸福安康。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关心关注少年儿童成长成才。今年以来,全区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特别是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最有利于儿童原则,不断健全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完善儿童福利政策体系,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增加儿童福利供给、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困境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益。

  一、 健全儿童福利政策体系,有效增加困境儿童福利供给

  一是强化基本生活保障。会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渐退期制度,年满18周岁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父母恢复监护能力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3个月渐退期待遇。截至目前,自治区集中养育孤儿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225元,分散养育孤儿平均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880元,位居全国前列,有效保障了1602名孤儿和536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权益,切实兜准兜住兜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网。

  二是强化助医助学保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住院服务范围,今年以来,全区共惠及234名孤弃儿童。持续实施困境儿童“添翼计划”,增加资助项目,优化申请流程。今年新增资助4个病种,筑梦守护儿童健康。项目实施以来,累计救助患病儿童214名。2024年,“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共资助考入大中专和高等院校的孤儿435名,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1万元。会同教育部门将考录到普通高校的36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804名低保家庭子女纳入自治区教育资助体系,每人每学年给予6000元入学资助。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保障。加强与司法、残联、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累计核查比对数据 24万条,将257名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落实自治区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办法,对经评估具备回归社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9名孤儿,给予一次性5万元社会化安置补贴。协同教育、人社等部门,在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帮助成年孤儿顺利走向社会、融入社会。

  二、夯实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着力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工作网络建设。组织实施旗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燎原计划”,2022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3600万元支持未成年救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旗县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74个,覆盖率达到93%;建成苏木乡镇(街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站998个,覆盖率达到98%,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网络更加健全,工作力量更加充实。

  二是加强专项行动力度。联合自治区教育厅、卫健委、团委、妇联等4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深入实施“大爱北疆 童享未来”七个一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行动,举办了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讲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各类活动1198场次,参加活动人数达到6千余人次,为困境儿童及家庭提供了更加专业的心理关爱服务。

  三是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联合自治区教育厅等10部门,部署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统计分析工作,截至目前,共摸排流动儿童12.34万人,留守儿童7489人。深入开展自治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确保流动儿童获得均衡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

  三、创新服务保障机制,扎实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

  扎实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一是加强儿童福利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公布《儿童福利机构入院离院管理规范》《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指南》《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临时监护工作规范》等3项自治区地方标准。编制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标准体系规划,统筹儿童福利机构标准,不断提升全区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质效。

  二是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专业队伍建设。联合自治区人社厅等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儿童福利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加强部门协同、资源共享,赋能儿童福利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专业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给予孤弃儿童更加专业、优质的服务,更加温馨、贴心的呵护。

  三是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数字化建设。指导支持呼和浩特市等5个儿童福利院实施“数字儿院”项目,以数字化采集、控制、保存为基础,打造覆盖入院出院、养育照护、医疗康复、安全管理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服务模式,更好保障机构内儿童健康安全成长。

  下一步,全区民政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锚定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化儿童福利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困境儿童保障水平,完善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夯实基层儿童福利工作基础,努力构建具有北疆特色的儿童福利事业新格局,为自治区全力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日报记者:内蒙古自治区妇联是如何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

  自治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赵红军:

  一、发挥联字优势,多方争取资源,汇聚爱心“蓄水池”

  通过摸底数、拓资源、总动员,全面掌握留守困境儿童情况,解决“帮助谁”、谁来帮”“怎么帮”的问题。自治区妇联广泛动员13219名“爱心妈妈”精准结对12634名留守困境儿童,开展结对关爱服务3047场,累计筹募帮扶款物近1300万元。会同自治区党委社工部、民政厅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爱心筑梦想 暖心伴成长”——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行动。成立“爱心妈妈”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金,建立“物质帮扶+精神鼓励+心灵陪伴+家庭教育”的项目化关爱模式。实施“蒲公英”妇女儿童关爱服务项目62个,开展法律讲堂、心理辅导、成长沙龙、防性侵教育等各类服务3000余场次,受益儿童6.76万人次。开展“春蕾计划”、“恒爱行动”等8个公益项目,使关爱留守困境儿童工作资金有保障、工作长效化。

  二、建立联动机制,打造关爱品牌,共绘温暖“同心圆”

  深化拓展“温暖守护”“赋能成长”“爱心助力”计划,形成完整的关爱服务体系,打造“一地一特色”关爱服务模式。成立“敕勒川爱心妈妈”、“鹿城暖童”、“党员额吉”“周末妈妈”等志愿服务队伍351支,通过点亮微心愿、回家过周末、赠送暖心包、防寒衣物等,让留守困境儿童感受家的温暖。连续五年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亲子诵读大赛,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法律宣传,开展百名女律师百场法治公益巡讲、巾帼普法直播大讲堂300余场,普及家庭教育、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法律法规,在线观看量达670余万人次。24小时畅通12338维权和家教指导热线,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等关爱服务,切实把关爱保护融入日常、做在平常、抓在经常。

  三、夯实服务阵地,携手关爱帮扶,打造儿童“幸福家”

  新建儿童(护童)之家50个,实现边境旗县全覆盖。为儿童提供思想引领、课后托管、健康教育、安全自护、心理支持、家庭教育指导等寒暑期儿童关爱服务2.33万次,年均50余万名儿童和家长受益。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办强国复兴有我、优生摇篮、阅读启童智等专题栏目。推广“一米高度看世界”儿童友好理念,积极协调推动鄂尔多斯市成功入选第三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提高关爱能力,举办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373场,线下线上惠及7万余人。与内蒙古电视台开办“周五家长汇”栏目,目前已播出129期,全网直播浏览量4200万+。评选揭晓了王佳敏、郝翠莲、乌云其木格、李晋华等100名“最美爱心妈妈”。

  下一步,自治区妇联将不断深化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当好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

  央广网记者:请问在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满足困境儿童这个特殊群体的教育需求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副处长温彬彬:

  一是实施精准资助,护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学之路。建立各学段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前教育阶段实行减免保教费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两补一计划”的资助政策。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学生信息动态调整,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纳入信息库。2024年春季学期全面提高了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寄宿生每生每年小学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非寄宿生小学由500元提高到625元,初中由625元提高到750元。截至10月初,2024年已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资金共12亿元。

  二是健全特教体系,全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深入实施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强化经费保障,2024年共下达专项资金4600万元,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开展送教上门等工作,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已达到每生每年6000元。持续增加学位供给,全力推动20万以上人口的旗县建立特殊教育学校,我区现有54所特殊教育学校,9所学校附设特教班,1881所义务教育学校接收随班就读学生。1.35万残疾儿童实施“一人一案”入学安置,其中,轻度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6111人,中度残疾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6309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1065人,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持续提升全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盲、聋和培智三类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加强融合教育,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实施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全员培训,遴选公布全区首批特殊教育教学基本功和融合案例,树立典型,引领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三是凝聚家校合力,共同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成立自治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组织全区中小学开展心理关爱“七个一”行动和“525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设立乡村学校“心理辅导室”,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增强留守儿童的心理调适能力,防范、缓解心理问题。教育厅联合十部门印发自治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实施意见》,编印《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课程体系构建指导纲要》,配套出台中小学家访工作制度,对留守儿童、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等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每学期进行家访,指导家长科学有效开展家庭教育,增强教育合力。利用教育信息化平台,定期推送公益性直播课程,提供家庭教育学习资源,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卫生健康部门在关爱保护儿童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处长石海燕: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以提升儿童健康水平为核心,以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提高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深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为动力,持续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儿童健康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坚持儿童优先理念,强化顶层设计。今年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出生缺陷防治条例》,积极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立足生命的起点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9部门联合印发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力争到2025年,建立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儿童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全面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出生缺陷防治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孕前优生检查率、产前筛查率、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保持在90%以上。针对儿童近视、肥胖等问题,开展健康行为生活方式干预。2023年,全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4.19%,比上年提升了0.16个百分点。

  三、儿童健康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加强救治体系建设,建立了自治区、盟市、旗县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106家,危重儿童救治中心25家,强化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和规范管理,为维护母婴安全发挥了至关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召开北方十省妇幼健康联席会议,建立相邻省份急危重症转诊绿色通道。借助“云上妇幼”等远程医疗协作网络,推动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减少患者跨区域流动,提升儿科医疗服务可及性。

  四、儿童成长全过程全方位服务

  推动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提质扩面,将筛查人群由新生儿扩至0-6岁儿童。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42.78万名婴幼儿受益。做好新生儿科医师和基层儿童保健人员培训项目,实施基层儿童早期发展、新生儿安全项目,夯实基层人才队伍基础。实施3项出生缺陷救助项目,为609人次出生缺陷贫困患儿提供医疗救助,减轻患儿家庭经济负担。

  下一步,我委将以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儿科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努力为全区儿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助力我区人口高质量发展和健康内蒙古建设。

  呼和浩特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自治区团委在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和权益维护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自治区团委宣传部部长张策: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团委坚持把加强困境少年儿童关爱保护作为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的重要抓手,纳入“群团组织办实事”整体工作安排,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促进困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第一,始终聚焦为党育人的主责主业。一方面,更加注重将思想引领融入工作全过程,将少先队实践活动参与对象向困境少年儿童倾斜,在今年组织开展的全国各族少年儿童实践营、少先队员与载人航天面对面、红领巾爱祖国观礼神十九发射等各类活动中,困境少年儿童参与比例达35%以上。另一方面,在工作内容上更加突出心理关怀和成长引导,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及时关注少年儿童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帮助。

  第二,探索构建协同联动的工作体系。横向上与自治区公安厅、妇联建立反对家庭暴力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不断健全;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围绕困境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和帮扶救助积极建言献策。纵向上整合各级团组织资源,结合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社区青春行动,推进各级“青年之家”、社区少工委建设,努力把共青团和少先队的服务手臂延伸到困境少年儿童家门口;目前累计开展“四点半课堂”、弱势群体帮扶等活动1500余场,全区建成社区少工委1768个,“青年之家”已基本实现苏木乡镇、街道全覆盖。

  第三,积极营造关心关爱的社会氛围。一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少年儿童关爱服务,深化实施新时代希望工程,以“五项计划”(助学兴教计划、健康守护计划、素质提升计划、紧急救助计划、铸魂育人计划)为抓手,开展希望工程幻方助学计划、希望工程亮眼计划等公益项目,将筹集款项中580万元专门用于资助困境少年儿童,累计资助8330人。二是启动实施“大手拉小手·益起向未来”内蒙古共青团结对关爱行动,组织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青志协会员等与困境少年儿童结成对子,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助力;结合开展“三下乡”和“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 ,动员学生团员、青年志愿者积极开展留守儿童亲情关爱、学业辅导、生活照料等关爱服务。

  下一步,自治区团委将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以编制新一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为抓手,竭诚服务困境少年儿童等重点群体成长发展。

   信息来源: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

编辑:章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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