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本网原创

内蒙古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郑慧英)11月19日,记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制定了深化人社领域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36项具体举措,抓好人社领域改革任务落地,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点采取以下3个方面的措施。

  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政策性统筹就业和市场就业,围绕自治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挖掘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岗位,多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打造“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双品牌,拓宽农村牧区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增收空间。精准识别大龄、残疾、失业农牧民、较长时间失业、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切实兜牢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底线。

  深入实施“技能内蒙古行动”,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覆盖自治区重点产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状况调查分析,建立“有活没人干”的岗位清单、“有人没活干”的人员清单、“分层分类”的政策清单、“规范统一”的服务清单“四张清单”,以更加精准的就业指导和岗位推荐,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就业匹配。

  加快建设全区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就业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让群众享受更多更便捷的“家门口”就业服务。依法严厉打击欠薪欠保、违法裁员、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编辑:郝小军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