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综合新闻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

  11月21日,全区乌兰牧骑“送欢乐、送文明”基层服务活动再次开启,75支乌兰牧骑迎着朝阳再出发。到人民中间去!是乌兰牧骑67年不变的初心使命。

  天为幕布地为舞台

  传递党的声音关怀

  金秋9月,北京文化论坛开幕,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乌兰牧骑作为唯一受邀演出团队精彩亮相。站在这一国际舞台上,队员金格勒纳日深情讲述了乌兰牧骑的故事:“1957年,内蒙古第一支乌兰牧骑诞生了,9名队员举着红旗,坐着马车出发了,路很远、风很大,演出路上充满艰辛。我加入乌兰牧骑时,条件好了一些,但去偏远的地区还是很不容易。有一次,租的中巴车坏了,所有演员下车推着车往前走,老乡们听说乌兰牧骑演出队车坏在路上,都赶了过来。他们说‘你们为我们演出,我们帮你们推、帮你们拽。’当我们终于赶到村子时,广场上早就挤满了老乡,他们有的坐在勒勒车上,有的坐小马扎,有的坐在草地上。看到我们来了,他们全都站了起来,欢呼着乌兰牧骑来了!乌兰牧骑来了!”

  金格勒纳日讲述的故事,在乌兰牧骑67年的历史中司空见惯。

  不漏掉一个蒙古包,不落下一户农牧民,是乌兰牧骑建队之初的口号,再偏远的地方,也挡不住他们的脚步。

  炎炎夏日,持续一个月的“乌兰牧骑月”惠民演出精彩不断;寒风凛冽,“送欢乐、送文明”基层服务活动拉开序幕。农村牧区、工矿企业、学校社区、边关哨所以及公共文化服务薄弱地区都是乌兰牧骑的舞台,每年8000场演出服务活动让文艺之花开遍祖国北疆大地。

  60多年来,乌兰牧骑队员为广大农牧民累计演出40多万场,行程几百万公里,乌兰牧骑和人民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永远热烈融洽。

  人民需要艺术

  艺术需要人民

  在今年夏天的乌兰牧骑月活动中,全区各支乌兰牧骑带着“学·创·演”的文艺答卷,深入基层为广大人民群众送去欢乐。

  “天天盼着乌兰牧骑来,这次唱的歌、跳的舞都是新的。”牧民孟根其其格看到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带来的新节目,十分高兴。

  为什么乌兰牧骑的演出广受欢迎? 因为他们的作品“沾泥土”“带露珠”。“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是乌兰牧骑一以贯之的创作宗旨,经典的骑马舞、打草舞、挤奶舞,就是根据牧民劳动时的动作创作而成。

  开展近3年的“学·创·演”活动将扎根生活创作这一宝贵传统发扬光大,全区乌兰牧骑共推出了1987部新创作品,其中原创作品占比高达84.5%,涵盖歌曲、舞蹈、小戏小品、曲艺、器乐演奏等多个艺术门类,充分展现了乌兰牧骑的多元创作能力。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的舞蹈《跃马巡边》、赤峰市乌兰牧骑的舞台剧《玉龙街九号》、锡林郭勒盟乌兰牧骑的话剧《天边的草原》……这些带着“露珠”和“泥土味”的创作结晶深受农牧民的喜爱和欢迎,也为乌兰牧骑赢得了广泛的赞誉与认可。

  宁城县乌兰牧骑队长齐晓光说:“我们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传递好党的声音和关怀,为基层群众送去欢乐和文明。”

  永远做草原上的

  “红色文艺轻骑兵”

  今年“五一”期间,由呼和浩特乌兰牧骑带来的《欢腾的敕勒川》情境歌舞剧吸引超12万人次观看,非遗之韵融合草原之美,为观众带来别具一格的视听享受。

  如今,乌兰牧骑已经成为带动地方文化旅游发展的新引擎,用文艺演出的方式为家乡“代言”,让家乡发展搭上“旅游快车”。

  乌兰牧骑是全国文艺战线的一面旗帜,是打造北疆文化品牌的“金名片”。

  11月12日,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包头市达茂旗乌兰牧骑、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来到北京市西城区德胜街道办事处,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 乌兰牧骑在北京”——北疆文化神州行文艺演出活动。

  悠扬的马头琴演奏、热情奔放的蒙古族舞蹈、动听的草原歌曲……乌兰牧骑队员们为社区居民带来了风格各异的节目,让大家感受到了来自内蒙古的热情与豪迈,领略北疆文化的独特魅力。社区居民被精彩的文艺表演吸引,纷纷走上舞台,与乌兰牧骑队员一起唱歌、一起跳舞,活动现场热闹非凡。

  “表演很精彩,特别感谢乌兰牧骑队员的演出,感觉像把草原的广袤和风情搬到了家门口,让我们看到了民族艺术的魅力。”观看表演的北京市民车桂芳说。

  乌兰牧骑此次进京演出将为首都观众奉献33场演出,用歌声传递北疆儿女对党和祖国的热爱,用舞蹈演绎北疆文化的独特魅力。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团长邢力莉介绍:“乌兰牧骑将继续弘扬优良传统,向首都人民及全国观众展示北疆文化的艺术魅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力量。”

  时代在变,乌兰牧骑为人民服务的底色永不会变。风雨兼程67载,乌兰牧骑旗帜始终高高飘扬在祖国北疆大地上,这支队伍永远在路上……(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冯雪玉  实习生  李文宁)

  ​

编辑:贾小燕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