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着力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围绕“深化能源领域改革 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大文章”专场,邀请自治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海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颖达,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着力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内蒙古总站记者:自治区能源局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推进能源领域改革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海宇:
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能源领域改革工作,明确了17项能源领域的改革任务,推进现代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能源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力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目前3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6项正在积极推进,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的8项也正在有序推进。通过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激发了活力、增强了动力、提高了效能,有力推进内蒙古能源特别是新能源实现了持续快速、高质量发展。具体来讲,重点推进了三个方面的改革。
一是围绕紧抓快干新能源深化改革。建立新能源开发新机制,制定出台加快新能源和电网工程审批建设13项措施,新能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间由过去的半年左右压减至3个月左右;深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集中式光伏项目实行集成并联、线上办理,办理时间进一步缩短至1个月左右;“即报即批、应批尽批”市场化新能源项目,具备条件的项目2周之内完成审批备案,新能源发展提速增效,今年3月我区成为全国首个新能源装机突破1亿千瓦的省区,目前已达到1.1亿千瓦,到年底将达到1.3亿千瓦以上,提前一年实现超过火电装机的目标。创新新能源投资合作机制,支持央企、国企和民营头部企业合作投资开发新能源,目前国内有实力的能源企业在我区均有新能源投资。全力落实自治区党委创新性提出的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今年实施一体化工程新能源项目2727万千瓦,完成治沙面积238万亩,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库布齐模式、磴口治沙模式,实现增绿、增能、增收一举多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体多赢。完善绿电就近消纳机制,优化六类市场化消纳新能源政策,分盟市研究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协调推动盟市间新能源合作,新能源消纳能力明显增强,风光利用率保持在93%以上,盟市间新能源合作规模超过1200万千瓦。启动绿电交易试点,蒙西地区80%以上绿电进入市场交易,绿电交易规模全国第一。统筹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优化完善绿氢产业政策,全力疏导制氢成本、破解绿氢项目必须在化工园区内布局等瓶颈问题,打造绿氢产业先行区。坚持将储能电站建设和装备制造发展作为重要产业来抓,建立储能市场化补偿机制,完善调度运行及市场交易机制,实施新型储能发展专项行动,到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突破1000万千瓦。
二是围绕传统能源转型升级深化改革。完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研究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加快智能煤矿、绿色矿山建设,推进煤电机组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落实完善煤制油气产能和技术储备制度,大力发展煤基新材料,加强煤矸石等煤矿废弃物循环利用,提升煤炭延链增值水平。优化电力市场机制,及时对电力中长期交易做出优化调整,推动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蒙西正式运行、蒙东试运行,继续在全国保持电解铝、合金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电价优势,努力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绿色电、便宜电、可靠电”。完善能源保供机制,严格落实电煤、天然气中长期合同,推动设立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完善电力需求侧响应市场化补偿机制,激励用电企业主动参与系统调节,圆满完成迎峰度夏能源保供工作。
三是围绕能源惠民便民深化改革。协同推进温暖工程,民生冬季供暖煤源提前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先立后破”“以供定改”“确村确户”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煤改电”设备通电工作,组织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及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完成电采暖设备通电25.7万户,在供暖季前圆满完成全年任务。行政村(嘎查)通网电工程实现“能通尽通”,偏远农牧户新能源升级改造、边防哨所用电年度计划提前完成。持续推进获得电力改革,不断优化办电流程,全面推行“刷脸办电”、“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办电时间压减30%以上,“三零”、“三省”服务惠及用户21万户、节省投资超过27亿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电力获得感。
奔腾融媒记者:矿产资源是工业的粮食和血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请问结合深化能源领域改革,自治区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有哪些新部署、新举措?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颖达:
全面开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以来,自治区立足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战略定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强化能源资源勘查工作,为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矿产勘查布局结构,强化基础地质工作,全面推进绿色勘查,突出战略性矿产勘查,兼顾区内优势矿产,加强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力度,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切实提高我区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矿产基础地质工作。结合自治区资源禀赋和工作需要,加强非常规能源调查评价,提高区域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程度,为战略性矿产找矿提供选区。同时,进一步加强基础地质调查研究,强化成矿地质条件分析,提升区域地质填图水平,创新制约地质找矿关键技术方法,提高地质找矿效率。
二是坚持重点突破,提升战略性矿产保障能力。根据我国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和全区战略性矿产资源供需状况,动态调整主攻矿种、重点任务和重点区域,全面加大油气、铁、铜、金、锂等国家紧缺战略性矿产找矿力度,提升钼、锡、稀土、晶质石墨、萤石等优势战略性矿产储量,提高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
三是坚持科技引领,加大勘查精查力度。加强科技攻关和技术指导,强化深部成矿规律研究,积极开展资源接替区深部资源找矿预测,拉动和引导矿山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对资源潜力大的地区,加大勘查力度,增加探明资源量;对已查明资源地区和老矿山深部区,鼓励引导深查精查,增加可采储量。
四是坚持生态优先,全面推进绿色勘查。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大力推广实施绿色勘查,推动各类找矿区部署与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地质调查规划的充分衔接,加强矿种差别化和区域差别化管理,针对不同生态环境、地质条件等要求,创新绿色、适用、高效的勘查技术方法,优先应用对环境扰动小的技术手段,为全区推进矿业绿色发展和企业实施绿色勘查提供支持和服务。
中宏网记者:下一步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在深化能源领域改革方面还有哪些举措?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海宇:
下一步,自治区能源局将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近期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改错、改机制、改布局、改作风一体推进,聚焦体制机制、统筹布局、创新合作三个方面,在完成好已经确定的17项改革任务的基础上,抓住能源领域改革“牛鼻子”,以更大力度持续抓好能源领域改革工作,努力把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得势强劲足。
一是聚焦体制机制深化改革,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针对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在六类市场化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光热、氢氨醇一体化、绿色交通等政策措施,以市场化方式拓展消纳空间、提升消纳能力;研究优化电力市场交易、完善绿电交易等改革性、创新性机制,加快培育完善绿电认证和交易机制。针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煤基新材料产业,推动煤炭分质分级、循环利用、吃干榨净,加快智能煤矿、绿色矿山建设;完善落实油气资源开发合作机制,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煤制油气等现代煤化工项目建设,建立健全煤炭、油气等能源类大宗商品产能、技术和应急储备体系。针对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控煤减碳步伐,加强绿证交易与能耗双控、碳排放管理等政策有效衔接,优化完善充换电网络布局,加快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站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
二是聚焦统筹布局深化改革,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统筹新能源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布局,坚持一手抓新能源开发、一手抓新能源装备制造,以呼包鄂通为重点,坚持链式思维和集群配套发展,持续加强产品协作配套和链链合作,加速推进设备本地化生产,着力打造国家级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统筹新能源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布局,实施强网、联网和外送工程,加快电网项目纳规、核准,实施增量配电网、微电网消纳新能源试点,加强智能电网建设,持续提升电网对新能源的接纳能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统筹新能源与传统能源融合互促发展布局,推动“新能源+矿区生态治理”耦合,因地制宜在采煤沉陷区、露天煤矿排土场建设新能源项目;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联营发展,创新煤电与新能源互补运行模式;探索建立绿电、绿氢耦合煤化工产业链,推广油气田绿电应用、“天然气+风光发电”等融合发展模式。
三是聚焦创新合作深化改革,进一步激发发展潜力。加强能源科技创新,深入实施科技“突围”工程,聚焦新型电力、新型储能、氢能等前沿领域,推动设立国家级能源创新平台,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打造能源原创技术策源地,抢占能源高质量发展制高点。加强新能源带动新工业,加快布局绿色智算中心、超算中心,积极承接和发展高载能、高技术、高效益、低排放“三高一低”产业,推动新能源与电解铝、合金新材料、多晶硅等高载能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放大绿电乘数效应。加强能源新质生产力培育,抢抓国家“两重”“两新”政策机遇,有序推进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开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培育壮大新能源智慧运维和能源环保服务业,构建能源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加强与经济大省和周边用能大省合作,推动电力、油气管网等能源基础设施跨区域互联互通和能源资源互济互保,加紧协调沙戈荒大基地和外送通道纳规建设,积极向受端地区多送绿电,支撑经济大省绿色转型发展,为全国实现“双碳”目标和能源保供作出贡献。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各盟市高度重视能源特别是新能源工作,各类能源企业积极谋划项目,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能源发展,深化能源领域改革具备坚实基础和良好氛围。我们将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强化市场思维和精算意识,结合实际大胆试、大胆闯,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全力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以更大力度推动内蒙古能源“闯出新路、进入上游、奋勇争先”。
人民网记者:自然资源是高质量发展的物质基础、空间载体和能量来源,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自治区如何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助推能源经济转型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颖达:
自然资源部门肩负着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我们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推进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深化改革,着力强化矿产、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传统能源矿产业转型升级、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政策支撑,推动能源资源利用模式由“简单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源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将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统筹纳入盟市、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启动完成自治区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稳步推进煤炭、稀土等16处能源资源基地建设。建立“增储上产、整合利用、技改升级”新举措,逐步解决部分矿山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最低生产规模以及能源矿产开发“小散乱”问题,全面推动煤炭边角资源市场化出让,实现资源连片开发,提升单井产能。开展部分战略性矿种共伴生、低品位资源再评价,探索建立与煤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激励措施。
二是坚持方便企业、服务项目,推动能源资源保障模式由“政府驱动”向“市场主导”转变。除国家规定协议出让情形外,全面实施矿业权市场化出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和调节资源要素分配使用,减少行政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益。“十四五”期间,全区市场化出让矿业权138宗,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超500亿元。今年以来,完成61宗矿业权市场化出让,总成交价近190亿元。其中,出让能源类矿产3宗、总成交价约183亿元。实时拓展区块来源,已储备160个矿产区块,正在推进出让,涉及能源类矿业权62宗。2024年分两批将621个能源类项目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清单,可使用国家计划指标保障能源类建设项目用地2.86万公顷。通过建立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办理用地手续,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全力保障新能源项目用地需求。截止目前,已批准能源建设项目286个,用地面积1.28万公顷。
三是坚持分类施策、绿色发展,推动能源矿业经济发展模式由“单一原矿产品销售”向“绿色多元高效利用”转变。联合发改、能源、林草部门出台关于支持和规范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有关事项通知及规范用地管理实施细则,加强新能源项目用地保障。矿业权出让、审批登记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执行林业草原、饮用水水源地、文物、交通设施等产业政策和“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城镇开发边界、资源利用上线”等硬性规定,将各类勘查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目前,已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动中石化年产80万吨煤制烯烃、荣盛绿色一体、久泰年产50万吨乙二醇等重点煤化工项目取得40.6亿吨、年产1600万吨原煤保障。下一步,将持续推动延伸矿产品产业链,提高原矿产品附加值,助推地方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