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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25年1月中旬在呼和浩特召开。

  会议建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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