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围绕“护绿”治理在期矿山。严格落实“谁破坏、谁治理、边开发、边治理”的要求,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成效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考核,配套开展“回头看”工作,定期抽查矿权人履行矿山治理义务情况。今年以来,全市605家矿山编制了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计划书,完成治理面积5.1平方公里,实地抽查检查67家,全部符合治理标准。
二是紧抓“治绿”消化无主矿山。建立历史遗留和无责任主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周调度、周通报制度,及时督促治理进度缓慢的旗县区,对治理难度较大的项目开展针对性督导。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投入治理资金2.37亿元,完成治理图斑401个,面积9.45平方公里,销号图斑174个,面积4.39平方公里。
三是聚焦“增绿”建设绿色矿山。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强化绿色矿山技术评估和动态监管,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矿山开发利用、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要求,完成全市11家国家级、31家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的全面复核,督促15家移出绿色矿山名录企业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