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着力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深化发改、财政领域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专场,邀请自治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小北,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凤岐,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与传播处处长李京主持。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着力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央广网记者:三中全会以来,自治区发改委在深化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具体成效是什么?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小北:
感谢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改机制、改作风的工作要求,自治区发改委在前期对本级行政权力“应取尽取、应放尽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主体责任,把优化简化行政权力运行放到保障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完成“稳投资”任务、不断改善营商环境、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去认识理解和推进落实,以整顿、规范、提速、增效为目标,按照“改问题、改机制、改布局、改作风”的要求,结合职能持续深挖潜能,不断深化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重点推动了11项工作。
一是围绕优化简化审批流程,重点开展了规范推行项目容缺受理、加快项目审核办理进度、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简化节能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优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体系6项改革工作,以进一步优化项目前置条件、简化审批工作流程。
具体来说,我们要求项目办理审核事项时,如缺少规划选址等相关前置要件,能容则容、先行受理、边办边补、压茬推进。推行项目受理处室科学设置AB岗,确保审批没有“空窗期”,完成论证工作后24小时内提供批复文件,坚决杜绝超期办理。启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电子印章,推进项目审批由线下到线上办理,实现项目备案线下环节清零;实施项目分类管理,制定不同审批流程和时限要求,对规模小、风险低项目采用简易程序快审快批,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持续推动本级权力下放,将自治区本级节能审查监督检查权下放至盟市,制定盟市节能监督检查清单与节能违法行为处罚流程,减少过程监管、加强结果监督与运用。制定《自治区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改革方案》,提高全区各级部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大力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场景,优化信用信息报送流程,推进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有序按需共享,实现利企便民。
二是围绕提高审批工作时效,推出优化项目节能审查流程和压减金属矿山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农牧、社会领域项目审核时限5项举措,在前期已大幅压减办理时限的基础上,将不同类型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再提速2-5个工作日。具体是将项目节能审查批复由 27 个工作日提速到 22个工作日;金属矿山核准由15个工作日提速到 10个工作日;全部涉农审核类项目批复由15个工作日提速到 10个工作日;社会类项目审批由8个工作日提速到 6个工作日;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审核由20个工作日提速到18个工作日。
以上11条措施突出简化行政流程、提升办理时限,较大幅度加快了审批速度,体现了改机制与提速、增效的要求。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自治区本级财政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凤岐: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自治区财政厅带头简政放权,持续优化服务,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财政领域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通知》。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在制定《通知》过程中,我们坚持了四项原则。一是坚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财政工作的主线,将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审核条件,在各项财政工作中毫不偏离这条主线。二是坚持把“事权财权相统一,减少过程监管、强化结果监管,切实简化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效率”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各项改革措施之中。三是坚持将该放的权力放下去、不该管的事项交出来,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坚持形成广泛共识,充分征求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各盟市财政部门意见建议,加强解释说明,争取理解支持,达成广泛共识。
从简政放权的主要措施来看。一是专项资金管理放权。明确专项资金“财政管两头、部门管中间”,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分配等职权由自治区财政厅全部放到自治区主管部门。二是放宽预算调剂权限。在一定额度内,改审批制为备案制,进一步提高预算部门调剂自主权。三是放宽专项债券分配权限。改革专项债券分配办法,提高盟市在确定专项债券项目方面的自主权。四是放宽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提高部门自行审批资产处置权限。五是优化财政拨款审批管理。简化财政拨款审核流程,在风险可控基础上按照最少原则设置;放宽科研资金监控管理和教育资金专户管理。六是优化政府采购管理。实行涉企事项、代理机构事项、评审专家事项和预算单位事项等4类事项“一次办”服务,优化政府采购预算审核。七是优化提级专项资金管理。完善专项资金直达机制,对地方财政管理、使用逐步规范的专项资金,取消提级发放管理。
通过以上措施,将有利于发挥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专业优势,有利于发挥盟市信息优势,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提升财政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使财政资金资源资产能够更加直接、精准、高效地流向自治区发展真正需要的领域和项目,更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而更好地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财政领域简政放权,对自治区财政领域现行政策进行梳理,尽快修改调整不一致的办法、规定,保持改革事项政策一致性,推动形成“财政管两头,部门管中间”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充分发挥“两把利剑”作用,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治理效能,为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中宏网记者:在深化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同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改进工作作风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小北:
以更实作风抓改革、促发展,是构建更优权力运行机制、实现更高审批效率的前提与保障。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纪律约束,不断提升服务意识与水平,我们重点推行9项改作风、强服务工作。
一是围绕改善政务工作服务,推出了建立项目审批靠前服务机制、开展项目全周期闭环管理服务、加强境外投资保障服务、深化政务增值服务、主动精准开展送政策服务5项工作举措。
概括地讲,审批靠前服务是在项目启动申报前,主动提前介入为业主提供工作指引与参考,避免项目组件走弯路;深入项目现场指导协调要件组织;定期开展产业政策解读、培训辅导,帮助项目单位了解审批政策。全周期闭环服务是提供项目从谋划储备、前期工作到落地实施、完工验收的全链条政务服务,同时强化要素保障,积极申报争取投资,加强中央资金监管,定期印发执行“红黑名单”全面解决项目建设“两低一慢”问题,实现全周期闭环管理服务。境外投资保障服务是建立境外投资合作项目信息早期沟通制度,指导企业规范投资行为。政务增值服务是主动关注和发现项目单位和企业在产业政策、金融科创等方面的个性化衍生需求,及时提供精准化、集成化增值服务。送政策服务是采取分类指导方法,根据企业或项目单位需求开展“送政策”活动,由被动接待转为主动上门,转“企业跑动”为“部门主动”,以精准施策、务求实效为目标,着力解决企业和项目单位反映的困难与问题。
二是针对加强内部作风建设,提出杜绝“三多三少三慢”问题、规范工作接待标准、项目审批资金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创先争优激励机制4项纪律要求。我们持续在“规范、精简、提速”上下功夫,以改进文风会风、树立新风正气、提升工作效能为目标,牢固树立“多思考问题、多研究思路、多干实事”作风意识,全力解决“慢、粗、虚”问题。我们制定实施了24句96字《工作服务接待守则》,例如:要求必须做到“条件成熟,迅速办理,条件不足,献策帮助”等,用实际行动提升服务质量。我们要求干部履职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规范用权意识,制定印发《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项目资金分配“七不准”(暂行)》。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深入实施“三容八看”制度,旗帜鲜明为锐意进取、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以上9项举措致力于切实把发改委雷厉风行、紧抓快办、办就办好的良好形象立起来,以更优服务、更高效率、更实作风履职尽责,突出体现了改作风与整顿、规范的要求。
下一步,发改委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改革工作总体部署,持之以恒落实改机制、改作风的要求,持续动态梳理行政权力,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形成依法行使职权的最简化清单,为更好地服务于自治区“两件大事”和“闯新路、进中游”工作,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发展改革部门力量。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专项资金管理放权后,如何确保专项资金能够规范使用和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凤岐: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科学、严密的监管体系是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的重要保障。为确保专项资金放权顺利推进,我们将坚持“放”与“管”的协同推进,在做好放权减法的同时,还着力做好监管的加法,主要从以下四方面着手,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我们一方面健全制度机制。一是同步修订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总体管理制度及具体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财政厅与主管部门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确保简政放权措施落实到每项专项资金上。二是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管实施细则》,明确监管内容、流程、措施,构建起全区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制度体系。三是构建风险处置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通过科学设置预警规则,实现系统自动预警,结合人工预警捕捉违规业务“漏网之鱼”,提高监管效率。
另外要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各部门在日常监督、过程管控、问题整改上更好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运转有序、协调联动、共建共治的工作机制,为实现预算执行监督常态长效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是加强财会监督。一是充分发挥财会监督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管理。二是深化财会监督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等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完善重点监督协同、重大事项会商、线索移交移送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三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提升财会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让财经纪律“长牙带电”,变成硬约束。
还有从三个方面强化绩效管理。以《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的出台为契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严控新增重大政策、项目预算,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政策出台、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真正从源头做到“先谋事,再排钱”。二是强化事后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三是建立“绩效评价+财会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年度绩效评价发现的涉及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合法问题推送财会监督,充分发挥“双引擎”资金事后监管职能。
通过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及时发现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问题,严格防控风险,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进一步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效能,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