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公园广场及绿地内
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因今冬降雪量减少,风干物燥,火险等级升高。为保护好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我旗来之不易的园林绿化成果,现就严禁在公园广场和绿地内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锦山镇所有公园、广场等公共绿地,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时间:全年全时段,包括节假日、各类活动及其他特殊时期,一律禁止在公园广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三、安全警示:公园广场作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人流密集且植被丰富,燃放烟花爆竹将极大增加火灾及伤人事故的风险,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敬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禁放规定,切勿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园广场区域。
四、法律责任: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远离绿化带、绿篱、草坪等各类城市绿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明火行为造成城市绿地及园林设施破坏受损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敬请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响应并自觉遵守本公告的各项规定,请勿在公园广场内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创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家园!
喀喇沁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15日
(来源:喀喇沁融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