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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三镇荣获“自治区森林乡镇”称号

  近日,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第三批获得自治区森林城市、森林乡镇名单,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阿里河镇、甘河镇凭借出色的绿化成绩榜上有名。

  据了解,鄂伦春自治旗生态红线范围占国土面积的67.94%,通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国土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退耕还林、村屯绿化和重点区域绿化等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完成30余万亩公益林管护,义务植树170余万株,绿化造林面积超过5000亩,林草覆盖率达75.18%。

  2024年,该旗完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示范县建设,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任务21.53万亩,开展森林植物检疫复检苗木33.4682万株、原木8082.16立方米,完成有害生物防治面积4.4万亩次,完成草原鼠害防治面积3000亩。 (徐璐)

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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