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王利军)3月27日,记者从内蒙古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内蒙古检察机关响应最高检号召,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迅速部署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
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共摸排422条食品药品安全线索,受理242条,立案200件,食药安全领域案件占比33.78%。发出检察建议188件,发布公告1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6件,14件提出惩罚性赔偿,有力打击违法犯罪。
聚焦食用农产品安全、特定场所餐饮安全、预制菜问题整治、社区医院及村镇卫生所违规经营等10个重点监督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5件。
针对食用农产品安全,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充分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快速检测试剂盒等检测工具,对辖区内蔬菜、水果、水产品、肉制品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甄别筛选,开展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铅和镉等重金属及亚硝酸盐的快速检测工作。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生猪屠宰点未取得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定点屠宰证和排污许可证等相关材料,且屠宰点四周设施设备简陋、环境卫生恶劣、无检验检疫记录,并将未经检疫的牲畜私自屠宰后直接投放到市场销售,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隐患。针对此类问题东胜区检察院将农牧局立案后制发检察建议,现问题已得到回复整改。克什克腾旗检察院针对辖区收购销售病死牛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提出惩罚性赔偿255600元。
专项活动中,全区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提升效能。自治区检察院注重发挥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协作机制的作用,在数据共享、案件查办、技术支持、检验检疫等方面加强合作,形成跨区域、跨部门监管合力。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智库作用,构建检察监督与公众参与的良性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