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正蓝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全旗国省道、G5511安公高速、城镇道路及农牧区交通违法多发路段。
二、整治内容:(一)国省道、G5511安公高速重点整治:酒醉驾、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货车超载、违法载人、超员、非法营运、车辆逾期未检验、严重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二)农牧区乡镇道路重点整治:酒醉驾、拉草车超高超宽超限、货车超载、违法载人、超员、农用车、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车辆逾期未报废、严重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三)城镇道路重点整治:酒醉驾、违法停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车辆逾期未检验、严重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同时督促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整治校园周边影响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一)针对各类重点交通违法强化分析研判,部署专门警力全天候开展查处。对客运、快递、外卖企业实行全覆盖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推动问题隐患全面整改。(二)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交通陋习,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
镶黄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镶黄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旗国省道、城镇道路及农牧区交通违法多发路段。
二、整治内容
(一)国省道路重点整治:酒醉驾、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货车超载、违法载人、超员、非法营运、车辆逾期未检验、严重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农牧区乡镇道路重点整治:酒醉驾、拉草车超高超宽超限、货车超载、违法载人、超员、农用车、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车辆逾期未报废、严重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城镇道路重点整治:酒醉驾、违法停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电动车闯红灯、逆行、逾期未检验、严重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同时督促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整治校园周边影响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针对各类重点交通违法强化分析研判,部署专门警力全天候开展查处。对客运、快递、外卖企业实行全覆盖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推动问题隐患全面整改。
(二)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交通陋习,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
太仆寺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开展集中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太仆寺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常态化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给广大居民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太仆寺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城区内开展集中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城区内所有机动车必须停放到停车位内,规范停车。
二、严禁车辆在禁停区域停放;严禁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停放;严禁车辆停放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占压人行道、盲道及消防通道。
三、不得停靠在十字路口、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安全的地点,临时停车做到即停即走。
四、对于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严管;对于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影响通行,联系不到车主将予以拖离。
文明出行从我做起,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秩序,规范文明停车、拒绝乱停乱放,为营造一个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