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牌

签约

开庭审理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张巧珍)为破解环境资源案件“分散管辖、执法协同不足”的难题,进一步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力度,3月28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点”在内蒙古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教育基地揭牌成立,并敲响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在该巡回审判点的第一槌,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环境污染罪案件。
内蒙古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教育基地成立于2023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区,2024年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10个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名单。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在此挂牌成立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点”,是进一步发挥集中管辖的专业优势,将铁路运输法院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中积累的经验、技术和标准直接运用到生态保护一线的有力举措。力求通过“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执行”的巡回审判模式,实现司法服务与生态保护的“无缝对接”,为黄河流域生态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揭牌仪式上,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孟克与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敏共同签署了《联合共建“内蒙古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框架协议》,就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生态修复等方面深化协作约定共识,构建“专业化审判+属地化协作”的联动机制,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合力。
揭牌仪式后,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环境污染罪案件。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对在无危险废物许可证的情况下回收、处置危险废物15.319吨,严重污染环境的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当庭进行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