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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护航!内蒙古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启新篇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3月2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为深化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统筹优质资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自治区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基地与营地的申报条件、运行规范及动态管理机制,旨在通过制度化建设提升研学实践教育的育人实效。该办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强调,研学实践教育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五史”教育、国家安全、生态文化、劳动教育等主题,突出北疆地域特色。其中,研学基地指具备特色资源、适合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场所;研学营地则需具备集中食宿交通服务能力,可联动周边基地形成教育网络,满足2-5天活动需求。

  申报单位须满足三大硬性门槛:法人资质、三年以上运营经验及安全零事故记录。基地需年接待学生超1万人次,容纳200人以上,配备20%持教师资格证的指导老师,免费开放首道门票及半数实践项目,课程体系需与学段教育衔接;营地则需年接待3万人次以上,具备千名学生食宿接待能力,开发至少5条主题线路,并建立医疗应急联动机制。此外,申报遵循“一旗县一推荐”原则,已有基地/营地的旗县原则上不再新增。

  基地与营地实行“5年周期+年度审核”制,重点监管课程质量、接待规模及公益性:  课程需向属地教育部门备案,且免费项目占比不低于50%;收费须公开透明,对困难学生全免,严禁营利性创收;  安全方面,要求全员投保责任险,严格审核第三方服务资质,完善应急预案。  对运营不达标、课程不合格、违规收费等情况给予“黄牌警示”,限期整改;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意识形态偏差或弄虚作假,直接撤销称号并追责。

  自治区教育厅将择优推荐国家级基地/营地候选单位,并鼓励盟市参照本办法制定地方细则,建设多层次、多特色的实践教育场所,满足学生多元化需求。现有基地需按新规接受复审,未通过者将退出名录。

  此次《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内蒙古研学实践教育迈入规范化、标准化新阶段,通过整合优质资源、严控质量与安全,为全区中小学生打造更具教育价值和社会意义的实践平台,助力综合素质教育深化发展。

编辑:郝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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