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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  

  春风和煦,清明将至。清明节承载着对生命的敬重与文化的传承。为弘扬优良传统,倡导移风易俗,营造文明、安全、绿色、有序的祭扫氛围,现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推行绿色殡葬,实行文明祭祀。倡导用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新型文明祭扫方式缅怀先人,坚决抵制焚烧冥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拒绝使用塑料花、绢花等不可降解祭扫用品,减少环境污染,共同维护蓝天绿水的生态环境。  

  二、弘扬传统美德,践行文明新风。将祭扫活动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相结合,倡导生前尽孝,逝后节俭办丧、文明祭扫,鼓励清明时节讲好先辈故事,树立良好家风,营造文明社会新风尚。坚决抵制搞攀比、讲排场的祭扫陋习。

  三、凝聚精神力量,共筑文化自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缅怀革命先烈、追思先贤典范,感悟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增强文化认同与民族自豪感。提倡开展红色祭扫、主题展览等活动,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

  四、严守安全底线,共度平安清明。严禁在林地、草地等易燃区域使用明火、焚烧纸钱、点燃香烛、燃放鞭炮,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错峰祭扫、低碳出行,避免扎堆祭扫,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五、党员干部带头,引领文明风尚。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做文明祭扫的示范者、移风易俗的推动者,带头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向群众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带动群众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共建文明和谐社会。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以文明方式追思先人,用环保行动守护家园,共同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弘扬时代新风贡献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4月1日

编辑:贾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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