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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49人分别被授予自治区劳动模范和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4月24日,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呼和浩特举行,巴彦淖尔市49人分别被授予自治区劳动模范和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其中,聂宽越、矫德强、薛文忠、李卫国等32人被授予自治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马霞、云斌、刘杰等17人被授予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他们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用智慧和汗水奏响了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时代强音。(周  悦)

编辑:韩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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