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养老领域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通过给予5—10万元/年一次性运营补贴的方式,对依法办理登记,符合补贴条件的镇街级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扶持,现已制发《红山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
二是制定养老服务清单。健全养老服务清单机制,对服务对象、内容、标准作出明确要求。截至目前,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已涵盖服务供给、服务保障等内容十大类、30项内容,基本实现辖区老年人群体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全覆盖。
三是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坚持养老服务供给精准化、标准化、精细化理念,建立功能完善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出心理辅导、日间照料、生活探访等精细化服务,共投资1200多万元升级改造1000平方米以上镇街级养老服务中心13家,350平方米以上社区级养老服务站7家、日间照料中心8家、社区食堂7家、村级养老服务站1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