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成功办理了首笔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标志着乌海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创新迈入新阶段。
“以这次受益缴存职工为例,其公积金账户可提取额为16万元,购房首付款需求为18万元。新政实施后,该缴存职工仅需自筹2万元,公积金账户直接支付16万元,资金压力骤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职工再也不用四处借钱凑首付,也使得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活’起来了,这是一项‘真金白银’的惠民举措,将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化为‘购房启动金’,真正实现‘公积金跟着需求走,政策围着百姓转’”。
下一步,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持续以“民声”定“民生”,以“创新”促“焕新”,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知晓和享受到政策优惠,让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成为托起百姓“安居梦”的强劲动能。(记者崔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