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护航农村牧区食品安全,近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行动过程中,由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带队组成督导检查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昆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达茂旗等地开展专项督查指导。
督导检查组聚焦农村牧区食品流通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走进农贸市场、冷链仓储中心、冷库以及部分小食杂店、小超市、小餐饮、小作坊等65家经营主体,重点检查冷链食品包装、生产日期、证照公示及索证索票制度执行等情况,从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经营采购活动、食品标识标签管理、食品经营过程、销售场所“五个维度”强化规范管理,督促企业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闭环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规范运营。
记者了解到,自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保持高压态势,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284户次(其中生产主体116户次、销售主体1746户次、餐饮服务主体1422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内经营主体274户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5件。完成监督抽检190批次,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累计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13件,责令整改33家,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1户,罚没款10.5万元。 (李 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