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已停业两个月,却依然产生电费,这让房屋产权人陈红红十分困惑。5月12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新城供电所电工杨海青找到了原因,原来是一盏广告灯箱还在“工作”。
陈红红在兴和县城关镇农贸市场附近有一处门面房,租给他人经营火锅店。大约两个月前,火锅店就停业了,租客退租。之后,门面房一直空置。4月初,陈红红绑定电费户号的手机微信接到电费交纳通知,共计12元。由于租客退租是在2~3月之间,考虑到3月初可能确实有几天电费支出,陈红红便也没多想就交了这笔电费。没想到的是,5月初,他又收到一笔16元的电费账单,当即怀疑是表计故障,于是拖着一直没有交纳。
凑巧的是,最近几天,电工杨海青吃完晚饭就出门跑步,几次经过这家火锅店都看到门口的广告灯箱亮着。5月12日,他找到陈红红告知此事,误打误撞解开了对方的疑虑。原来,这只广告灯箱安装了定时开关,8只总功率120瓦的灯管从每晚18时自动点亮,持续至24时熄灭。由于陈红红未及时关闭电源,这才造成了电费支出,且火锅店执行市场化商业电价,每月支出略有不同。
谜团解开了,陈红红当即将店铺内的总电源关闭,并当着杨海青的面交纳了16元电费。杨海青提醒他,从5月1日至12日还会有一笔电费产生,要到6月上旬方才发行。( 田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