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本网原创

内蒙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首席记者 高志华 )近年来,全区各级林草部门多措并举筑牢野生动植物保护防线,取得了显著成效。据今年1月全国越冬水鸟同步监测数据显示,内蒙古越冬水鸟种群数量达16万只,涵盖6目8科26个物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灰鹤越冬种群数量达2600余只,“三有”保护动物赤麻鸭越冬种群数量达13.2万只,占全球赤麻鸭总数的60%以上。特别是首次记录到白头鹤和夜鹭越冬踪迹,在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监测到雪豹活动影像,全区物种种数和数量稳步恢复,给未来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注入了强大的信心和动力。

  据了解,新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不断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确保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此外,在野生动植物重点分布区和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建有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26个,划定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42个,开展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对大鸨、丹顶鹤、猎隼、雪豹等濒危物种开展监测,在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乌梁素海实施了普氏野马和麋鹿野化放归,在鄂尔多斯建立了濒危野生植物迁地保护和扩繁研究中心,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交易野生动植物行为,有效保护了野生动植物资源。

编辑:郝小军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