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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湿地成为“诗地”

  无论是“泽留千古绿,山绕九秋明”的清新,还是“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的秀雅,古往今来,湿地之美都是人们心驰神往的追求。为了更系统、更严格地守护好“地球之肾”,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内蒙古湿地面积居全国第4位,面积大,类型多,对其的保护修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新修订的《条例》,补充了精细管护措施,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全面系统地加强内蒙古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内蒙古不断增强和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东方白鹳、白尾海雕、罗纹鸭等野生保护动物相继现身,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身影,成为人们心中的“留影”。

  我们唯有以久久为功的恒心与耐力,持续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才能让“湿地”成为“诗地”,不断咏叹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文诗词。 (张慧玲)

编辑:刘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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