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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精神沃土 绽放文明之花

  前不久,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内蒙古精神文明建设喜获多项荣誉。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等7个城市入围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序列;我区74个村镇、112个单位、19个家庭、21所学校获评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2人获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8人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从一处美到处处美,文明之风在内蒙古越来越深入人心,文明之花在北疆大地越开越艳丽。

  文明是一个地区的精气神,也是一个时代的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强调要通过推动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多年来,内蒙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激发文明实践、文明培育、文明创建整体活力,全区各地文明创建工作走深走实,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持续提升,各族干部群众的精神面貌更加奋发昂扬。

  文明创建的根本目标,是让群众看得见变化、摸得着实惠。呼和浩特市着力打造“青城有礼”品牌,持续开展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做文明有礼首府人”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不断提升群众的认同感、家园感和归属感;呼伦贝尔市从“神经末梢”入手,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不断创新拓展服务功能;乌兰察布市聚焦民生痛点,统筹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惠民工程,深入实施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让城市既有颜值更有温度……一个个老旧小区焕然一新、一条条背街小巷干净整洁、一个个集贸市场提档升级,这样的变化不胜枚举。内蒙古各地以实际行动证明,践行文明创建为民、利民、惠民理念,在民生细节上精雕细琢,在落地落实上多下功夫,聚人气、汇民智、暖民心,文明指数就能一步步转化为幸福指数。

  文明创建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既需深耕厚植、打牢根基,更需久久为功、行稳致远。让文明持续“保鲜”,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注重学习先进,持续巩固扩大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创建水平。要紧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推动创建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要广泛发动群众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绿色低碳出行、杜绝粮食浪费、呵护美好家园;注重培育社会文明新风正气,通过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宣传,传播文明理念、倡导文明行为,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文明创建从来不是独角戏,而是全民参与的大合唱。只要人人都行动起来,从立规矩到成习惯,从要我做到我要做,当文明行为有了法治标尺,当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当文明成果全民共享,向上向前的文明力量就会厚植在内蒙古每一寸生机勃勃的土地上,向着未来无限伸展。(籍海洋)

编辑:刘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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