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一项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利好政策,呼和浩特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上调为1200元。
同时,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健全智能监管知识库、规则库,对异常结算数据及时预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保各项政策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严禁过度诊疗、串换药品。
这项政策将于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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