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防洪防汛安全公告
广大人民群众、各生产经营单位:
当前乌拉特前旗正处于防洪防汛关键时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乌拉特前旗气象条件异常,强对流天气频发,极有可能出现短时强降雨、暴雨等极端天气,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城市内涝等自然灾害,为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确保全旗安全度汛,乌拉特前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现发布防洪防汛安全公告:
一、请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手机、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合理安排出行,远离山区、河道、库坝、涉水景区、危旧建筑和城镇低洼易涝点等危险区域,提高预警和防范能力。
二、请广大群众雨天出行时不要在河沟、桥涵内和地势低洼处避雨。洪水来临时,切不可顺河谷方向奔逃,应该以最快速度向左右两侧高坡撤离。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轻易涉水过河。
三、行车途中不要进入或通过有警示标志的滑坡、崩塌危险区、危险过水路面、铁路桥涵等。要注意观察,注意行车安全,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如遇洪水,应尽快停车躲避,不可心存侥幸强行通过,停车地点要避开低洼地区、电线杆及大树。
四、居住在易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地区和沿河低岸的群众,要熟悉自救互救知识和转移避险路线,一旦发生险情,要紧急转移避险,迅速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人身安全。
五、灾情之下,周边电力、信号都有可能中断,也有可能出现全民集中通讯导致信号拥堵,遇到这类情况不要慌乱,设法和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告知你的困难,等待政府救援。
六、遇雷雨天气,室内人员应关闭门窗、家用电器、拔掉电源插头,远离门窗、水管、煤气管等金属物体。在室外要主动防雷,远离树木、高塔、电线杆、广告牌等,不宜进入孤立低矮建筑物,绝对远离输电线。
七、各中小学学校和家长一定要加强对学生和子女的防汛避险安全教育,增强涉水安全意识;严禁在水库、河道、淤地坝、塘坝和渠道等蓄水区域或行洪区域嬉水、游泳、穿行,确保人身安全。
八、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等级要求,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九、汛期内严禁任何企业及个人在河道内采砂及施工,杜绝在行洪区内和河道内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
十、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要加强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车辆发班前的例检,及时了解掌握营运班线沿线道路受损情况,杜绝车辆在危险路段通行。
十一、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单位做好防范、避险工作,对拒不配合防汛减灾紧急撤离指令撤离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的人员,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撤离。
乌拉特前旗防汛办值班电话:0478-3606213
乌拉特前旗水利局值班电话:0478-3213965
乌拉特前旗消防救援电话:0478-3223003
乌拉特前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
乌拉特中旗防洪防汛安全公告
广大居民群众、各生产经营单位:
鉴于当前乌拉特中旗已进入防洪防汛关键时期,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今年乌拉特中旗可能会遭遇异常气象条件,包括频繁的强对流天气,极有可能出现短时强降雨、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这些极端天气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城市内涝等自然灾害。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旗安全度汛,特发布以下防洪防汛安全公告:
一、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通过手机、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渠道获取信息,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避免前往山区、河道、水库、涉水景区、危旧建筑和城镇低洼易涝区域,提高自我预警和防范能力。
二、目前正值大田作物需水关键期,建议根据天气进程合理安排灌溉,避免发生浇水后遭遇风雨天气出现田间积水和作物倒伏;加强田间管理,做好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三、雨天出行时,请避免在河沟、桥涵内和地势低洼处避雨。洪水来临时,切勿顺河谷方向奔逃,应迅速向两侧高地撤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轻易涉水过河。
四、驾驶车辆时,请勿进入或通过有警示标志的滑坡、崩塌危险区、危险过水路面、铁路桥涵等。注意观察路况,确保行车安全,避免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如遇洪水,应立即停车躲避,切勿冒险强行通过,停车地点应选择在高地且避开电线杆、大树等潜在危险区域。
五、居住在易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地区和沿河低岸的居民,应熟悉自救互救知识和转移避险路线。一旦发生险情,应立即紧急转移避险,迅速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人身安全。
六、在灾情发生时,电力、信号可能中断,通讯也可能出现拥堵。遇到此类情况,请保持冷静,设法与公安部门联系,报告自身困难,等待政府救援。
七、雷雨天气时,室内人员应关闭门窗、家用电器,拔掉电源插头,远离门窗、水管、煤气管等金属物体。室外人员应主动防雷,远离树木、高塔、电线杆、广告牌等,不宜进入孤立低矮建筑物,绝对远离输电线。
八、各中小学及家长应加强对学生和子女的防汛避险安全教育,增强涉水安全意识。严禁在水库、河道、淤地坝、塘坝和渠道等蓄水区域或行洪区域嬉水、游泳、穿行,确保人身安全。
九、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等级,依法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十、汛期内,严禁任何企业和个人在河道内采砂及施工,禁止在行洪区内和河道内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
十一、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应加强安全检查,强化车辆发班前的例检,及时掌握营运班线沿线道路受损情况,确保车辆不在危险路段通行。
十二、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单位做好防范、避险工作。对于拒不配合防汛减灾紧急撤离指令的人员,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撤离。
请各位居民和单位高度重视,共同做好防洪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0478-5912969
气象局值班电话:0478-5912640
水利局值班电话:0478-5912631
乌拉特中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

(乌拉特前旗应急管理局、乌拉特中旗应急管理局、乌拉特后旗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