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综合新闻

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 内蒙古人民检察院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本网7月9日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郝佳丽  通讯员  李娜)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全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十大典型案例分别为:石拐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红色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卓资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战国赵北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查干克日木古城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燕北长城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金界壕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金界壕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保护中东铁路不可移动文物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乌力格尔”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公益诉讼案、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公益诉讼案。

  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了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成效显著。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是通过盟市检察院选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初选和集体讨论筛选等多个环节,从去年办结的180余件文物和文化遗产案件中评选而出,为全区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提供了参考借鉴。

编辑:刘晓君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