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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种电子烟卷土重来,电商平台不能装聋作哑

  近年来,相关部门持续强化电子烟管控,电子烟在明面上已经“远离”了电商平台。但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电商平台涌现出号称“不含烟碱(尼古丁)”的雾化器产品,无论是款式造型还是抽吸方式都与电子烟相似,而且有多种口味可供消费者选择。(见7月8日《法治日报》)

  电子烟在线上的销售渠道一再被压缩,这得益于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也是公众乐见的结果。然而,一些商家绞尽脑汁将电子烟从名称到形态进行改头换面式改造,很容易诱导未成年人跟风购买。不论如何“换汤不换药”,此类产品的本质仍是电子烟及其关联产品,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在网上销售的范围,况且有些还“口是心非”,实则仍含烟碱成分。

  变种电子烟在网络上大肆售卖,平台难辞其咎。不少平台既未对涉烟类商品建立起敏感识别机制,亦未实施严格的上线审核,导致涉烟类商品动辄脱管。同时,平台对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存在短板,对诸如涉烟等不良信息触达未成年人未能有效识别和屏蔽。

  在数字经济中,平台作为“守门人”的社会责任已写入法律法规。我国《电子烟管理办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都明令禁止线上销售电子烟及关联产品。部分平台对变种电子烟交易放任自流,不仅是对法定义务的漠视,更是对未成年人保护防线的失守。相关平台必须强化担当,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治理,为遏制变种电子烟构建起牢固防线。

  首先,平台应建立完善涉烟类产品关键词库及智能识别模型,对可疑商品实施重点审核。其次,应对敏感类目商品强制实施严格的实名购买与年龄验证机制,以技术之力为未成年人筑起坚实护盾。此外,应主动运用大数据监控异常交易,对引导用户脱离平台进行线下交易的商家纳入“黑名单”并加重处罚,必要时冻结保证金以压实其责任。

  “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唯有将责任意识深植于平台运行的每一环节,以最严标准审视每一件可疑商品、每一次交易风险,方能让变种电子烟无处遁形,真正呵护好未成年人。 (张智全)

编辑:刘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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