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权责一致是现代治理的基本原则,基层政权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其权力来源、职能范围以及资源配置都具有清晰而明确的法定边界
●在厘清权责边界的基础上,必须以精准赋能、系统增效为抓手,全方位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提升基层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治理效能
●当每个治理层级都能各归其位、各尽其责,才能真正实现“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目标
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其治理成效直接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强调“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要求“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2025年5月19日至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期间,进一步明确指出,“要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确保社会治理各项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基层治理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指明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回答了基层治理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新征程上,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行动指南,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精准施策,探寻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推动基层治理体系持续完善,稳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坚实根基。
明确权责 重塑治理认知
正视基层治理的权责边界,实现从无限责任到有限有为的认知重塑。权责一致是现代治理的基本原则,基层政权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其权力来源、职能范围以及资源配置都具有清晰而明确的法定边界。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国家治理重心的下移,基层一线既成为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也成为矛盾化解的最前沿阵地。“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治理生态,使得基层往往面临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的倒挂局面,最终面临有责无权、责大权小的困境。这种权责失衡状态,不仅导致基层治理活力和效能的衰减,更会让基层陷入“空转”与“内卷”的怪圈。
治理的本质是权责与资源的有机统一和动态平衡。基层干部不是无所不能的“全能管家”,基层政权更不是包揽一切的“万能政府”。因此,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依法明确基层各类组织的权责事项,形成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这就要求必须树立“有限基层”的治理理念,通过法治化手段厘清县乡权责边界,建立健全科学严谨的职责准入制度,将基层从“包打天下”的误区中解放出来。“有限”是为了更好地“有为”,让基层干部从繁文缛节、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使其专注于法定职责和公共服务的主责主业,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服务群众中去。
破除梗阻 构建高效机制
打破“全能基层”的现实阻碍,实现从推诿式问责到精准化赋能的机制建构。基层作为国家治理的毛细血管,承载着政策落地生根、服务保障民生、化解社会矛盾的重任。然而,当前基层治理的突出矛盾,集中体现在责任链条与权力链条的断裂与错位。
因此,需要构建权责匹配、赋能增效的治理机制。要建立“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基层“必须办”的法定职责和“可以不办”的非职责事项,允许基层在法定职责外的事项上说“不”,回归治理规律的理性选择。要完善双向赋权机制,上级部门在下达任务时,必须同步下放人财物保障和必要的办事权限,避免“小马拉大车”的尴尬。要创新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容错机制,对因权责不匹配导致的“办不了”事项予以合理豁免,让基层干部从“怕问责”的焦虑中解脱出来,真正把精力放在能办好的实事上,实现基层治理效能的系统性提升与治理生态的根本性优化,让基层真正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坚实而有力的基础支撑。
畅通渠道 优化分级体系
畅通问题解决渠道,实现从基层兜底到分级负责的体系优化。建立基层吹哨、部门报到的问题流转机制,让专业的事回到专业的层级解决,让基层在法定职责内轻装上阵、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这既需要有刀刃向内的改革勇气,破除责任推诿的惯性思维,更要有系统集成的治理智慧,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基层治理体系。现代社会治理体系是一个层次分明、分工协作的有机整体。在社会治理中,不同层级政府具有不同的职能定位:中央层面侧重宏观决策,省级层面侧重统筹协调,市县层面侧重执行落实,基层则侧重具体服务。这种层级分工的合理性,源于不同层级所掌握的信息、资源、专业能力和管辖范围的不同。一些涉及跨区域协作、产业政策、金融风险等专业性强、复杂度高的问题,本就超出基层治理的能力边界,若强行要求基层“属地兜底”,不仅难以推进工作,还可能导致问题淤积甚至矛盾激化,最终损害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获得感。
通过优化分级治理体系,基层对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基层治理四平台”一键上报,上级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积极响应处置,形成“发现问题——分类交办——协同解决——效果反馈”的完整闭环,打破责任往下推、问题往上交的单向传导,构建分级负责、分层解决的责任共同体,使上级部门在协同解决的过程中,能更精准地感知政策落地的堵点,推动政策制定与资源配置的优化,使基层从无限兜底中解脱出来,将有限的精力集中投入到服务群众中去,从而形成压力合理传导、资源精准配置的治理新格局。
赋能增效 夯实治理根基
以赋能增效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实现从被动承接到主动作为的能力跃升。承认基层治理的有限性,绝非弱化基层作用,反而是对基层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意味着基层需要从疲于应对的被动承接者,真正转变为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精耕细作、主动作为、善作善成的高效治理主体。在厘清权责边界的基础上,必须以精准赋能、系统增效为抓手,全方位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提升基层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治理效能。
一方面,要以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组织自身建设,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构建完善的基层干部职业发展通道和激励保障机制,吸引和稳定高素质专业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拥抱数字技术浪潮,建设智慧治理平台,推进数据互通共享、服务事项线上办理,提升办事效能。另一方面,要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引导社会组织、志愿力量、经营主体等多元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改变政府单打独斗的传统模式,形成群策群力、协同共治的生动局面。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基层需求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有效开展资源下沉、服务下移改革试点,将财政资金、项目审批等权限下放至乡镇,并建立群众点单、基层下单、部门接单的精准供给机制,激活基层动能的核心引擎,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资源利用效率。这种从供给侧到需求侧的转变,让基层干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和行动力,真正实现该办的事不仅有人办、更能办得好,能办的事有人办、高效办。这种从被动到主动、从低效到高效、从负重前行到轻装上阵的治理能力跃升,是构建现代基层治理体系、夯实国家治理根基的坚实保障。
总之,基层治理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的转型,从基层兜底到分级负责的升级,是权责关系的制度化重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自我完善。当每个治理层级都能各归其位、各尽其责,才能真正实现“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目标。这既是对基层治理规律的尊重,更是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诠释,让治理的力度与温度在权责平衡的轨道上互融共生,为基层治理现代化谱写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时代华章。(作者:王欣欣,系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央团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