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更好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动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建设与党的建设同步,抓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
●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民族地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地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随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深入推进,民族地区社会组织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打下了坚实基础
●把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工作置于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大局中加以谋划,找准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定位,增强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各项改革整体效能
社会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安康。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社会组织工作作出重大部署,为社会组织工作进一步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民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方方面面都有民族工作。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无论是社会组织工作还是基层民族工作都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党建引领,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以制度优势提升社会组织治理效能,以人民群众主体优势形成社会组织工作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新动能,开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建引领贯穿于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近年来,民族地区社会组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助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桥梁纽带作用贯穿于基层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有力促进了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在党的领导下,民族地区积极落实党建协同责任,持续强化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基本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新征程上,如何更好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动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建设与党的建设同步,协同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抓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还需不断探索实践。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坐标方位、聚力攻坚创新,探索加强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有效途径,不断增强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要强化部门协同合力,持之以恒落实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党建有关制度安排,完善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机制,持续推进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即社会组织党建与成立登记同步、与章程核准同步、与年检年报同步、与专项抽查同步、与等级评估同步、与教育培训同步,把党建引领贯穿于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的全过程。
强化制度设计,推进民族地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要“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深刻阐明了制度建设在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以及社会组织工作方面的重要意义。当前,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工作整体发展态势良好,然而,仍需进一步扩大其辐射范围和影响力,以形成更广泛、更显著的带动力。因此,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民族地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地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法规,健全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增强民族地区社会组织活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切实做到在改革中夯实制度基础、健全制度体系,发挥制度内化、外化、转化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在基层民族工作中更加有为。
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提升民族地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
随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深入推进,民族地区社会组织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打下了坚实基础。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要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完善民族地区协商民主体系,健全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拓宽协商渠道。要立足民族地区资源禀赋、发展条件等,支持和鼓励优势产业、民生等领域设立社会组织,探索推进集精细化管理服务、社会化参与、数字化引领、多元化融合为一体的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工作标准体系。要坚持依法管理,健全完善社会组织主管单位、党建、统战、民族工作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体制,推动民族地区社会组织规模更加适当、结构更加合理、治理更加有效,更好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维护人民群众权益。要站稳人民立场,推动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助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项目规划、平台搭建、资源筹集、品牌推广等,使民族地区社会组织的改革发展能够真正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抓引导促发展,发挥民族地区社会组织优势作用
社会组织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依法行政要求高,是一项系统工程。近年来,民族地区社会组织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开展工作,在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文化传承、基层治理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开辟新路径,有效引导各族群众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实践中来,汇聚起各族群众团结奋斗、共同发展的强大合力。但也要看到,各地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以细化和完善。要把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工作置于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大局中加以谋划,找准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定位,既要强化与其他领域改革同步整体推进,又要结合实际解决社会组织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增强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各项改革整体效能。要坚持问题导向,一方面推动民族地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民族工作的规划实施,引导和支持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另一方面推进民族地区社会组织下沉基层,通过加强协作联动和基层创新,发挥其在基层民族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根据民族地区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类别的特点和优势,加大民族地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税收优惠、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在民族地区各领域探索设立各类社会组织,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导社会组织在推动基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更大成就。(作者:照日格图,系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内蒙古一带一路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