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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通知 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靠前参与防汛救灾抢险

  本网7月30日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宋爽)日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通知,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部署要求,在防汛救灾抢险中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做好防汛救灾抢险工作作为检验政治忠诚、强化政治担当的具体行动, “一地一策”指导各地区建立防汛救灾抢险应急预案,在气象变化监测、重点区域盯守、汛期人员救援等方面周密部署、细致安排。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防汛救灾累发多发频发地区,帮助排查工作风险点、协调落实防汛物资。要组织党员干部在走访群众的过程中宣传防汛救灾政策、应急自救方法,增强群众防灾自救和应急动员能力。

  通知强调,防汛指挥、应急管理、水利、公安、卫健等相关单位党组织要优化完善协调配合、会商研判、资源调配工作机制,统筹开展防汛救灾抢险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建联建共建机制作用,健全落实党员应急动员发挥作用机制,组织嘎查村社区党员带领群众合力救灾抢险。

  通知要求,受灾地区农牧、财政、民政等部门党组织要实时了解受灾地区嘎查村各项情况,对财物损失较大、难以自我恢复的适时给予支持。要用好各级党委管理党费,结合防汛救灾实际及时划拨基层,帮助基层做好重建工作。组织部门要把在防汛救灾抢险中的实际表现作为评价干部、发展党员的具体依据,对在防汛救灾抢险工作中畏缩不前、参与不够、失责缺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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