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为打赢基层减负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提供了“硬杠杠”“强约束”。必须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努力实现真减负、真赋能。
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各部门重拳出击,在解决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上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固多发,一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不管是老问题还是新乱象,都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靶向治疗,防止隐形变异、反弹回潮。
形式主义的产生,根本在于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事业观偏差。必须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干事创业的出发点牢牢植根于更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要以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增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解决基层“小马拉大车”现象,关键在于理顺权责,进一步厘清不同层级、部门间的权责边界,建立健全权责清单,着力解决基层“该干什么活、能办什么事、应担什么责”的问题,科学规范“属地管理”,从制度上防止“责任转嫁”。要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将直接面向群众、基层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推动更多社会资源、管理权限、编制人员下沉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确保向基层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非一日之功,而是一场持久战。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把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建立长效机制,紧盯“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文山会海”“督检考扎堆”等容易反弹回潮问题,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推动基层减负制度化、规范化。要正确处理当下与长远、潜绩与显绩等关系,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导向,真正让基层干部从形式主义束缚中解脱出来,把更多力量汇聚到服务群众、改革发展中来,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邱雪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