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盟市新闻 > 包头

乳制品小作坊登记工作恢复

  按照自治区工作要求,包头市于2025年初暂停受理乳制品小作坊登记。目前,随着《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配套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相关受理工作已正式恢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内蒙古自治区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规定,乳制品小作坊仅允许生产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蒙古族传统乳制品,具体包括:奶豆腐、奶皮子、楚拉、毕希拉格、酸酪蛋(奶干)、嚼克、策格(酸马奶),其他乳制品类别不再允许生产加工。

  据了解,《办法》实施前已取得禁止目录内食品类别登记证的乳制品小作坊,可在登记证有效期内继续生产登记范围内的产品,登记证到期后,须按《办法》规定重新申办。 (李岸)

编辑:韩玉峰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