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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中心城区开展共享电单车专项整治已暂扣违规投放车辆1300辆

  ​城管执法人员整理街边共享电动车  鲍娜 摄

  8月26日,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共享电单车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依据此前发布的《共享电单车监督举报通告》,重点查处违规投放、乱停乱放等行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在万达广场东侧停放点,共享电单车运营人员正在整理车辆,确保停放规范,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影响通行。小遛智能(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集宁区负责人王鸿飞介绍,目前该企业在集宁区共投放4000辆共享电单车,设有1200个停放点,并配备51名维护人员,实行24小时轮班,负责充电、调度、维修和整理车辆,以保障市民出行需求。

  王鸿飞也反映,部分用户随意停放甚至恶意损坏车辆,大幅增加管理难度;现有维护人员在面对早晚高峰车辆调度和整理时仍显紧张。

  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此前联合区交管、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布通告指出,巡查发现部分共享电单车存在运营主体不明、产品未审查、未报备擅自投放等问题,影响市容、交通及安全。执法部门将加强巡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并欢迎市民通过举报电话0474-4812319反映违规投放、乱收费、乱停放及安全隐患等问题。

  整治现场,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一辆未备案的蓝色共享电单车。据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二股股长刘海龙介绍,自7月16日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至8月26日,该局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20辆次、人员180人次,暂扣违规投放共享电单车1300辆。

  刘海龙表示,目前专职管理共享单车的人员有限,动态管控压力大,部分路段清理后很快又出现新的乱停放问题,影响行人通行和市容。他呼吁市民文明用车、规范停放,不要随意乱停或损坏车辆。下一步,执法部门将协助合规企业优化停放点和调度管理,推动共享电单车便利、有序运营,共同维护城市环境。(鲍娜 徐楠)

编辑:贾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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