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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35家单位共获得研发投入激励项目经费支持3389万元

  为落实研发投入激励机制,呼和浩特市科技局创新立项研发投入激励项目,对研发投入增量符合要求的内蒙古大学等3所高校、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等10家科研院所、内蒙古鑫环硅能科技有限公司等22家规上企业给予科研项目立项支持,合计支持资金3389万元,旨在充分发挥标杆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推动形成“重创新、强投入、比贡献”的良性循环。

  2024年底,呼和浩特市出台《关于建设科技强市推动首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于研发投入年增长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和驻呼高校院所给予相应科研经费支持。为扎实落实该政策,市科技局制定《呼和浩特市落实研发投入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秉持“优绩重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35家单位进行科研经费支持,支持其开展前沿性、原创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本次研发投入激励项目经费支持,是继研发投入加计扣除和研发投入后补助之后,呼和浩特市出台的又一项精准有力的利好政策,彰显了首府通过“真金白银”支持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心。(武子暄)

编辑:韩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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