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央媒聚焦内蒙古

【央媒聚焦内蒙古•中国环境报】巴彦淖尔严把机动车尾气检测关 对12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帮扶指导

  2025年9月30日,《中国环境报》第7版刊发题为《巴彦淖尔严把机动车尾气检测关 对12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帮扶指导》的文章,报道了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事业发展中心近日联合旗(县、区)分局,采取随机帮扶指导模式,对临河区、五原县、乌拉特中旗、磴口县四地的12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术帮扶指导。

  报道全文如下:

  2025年9月30日《中国环境报》第7版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事业发展中心近日联合旗(县、区)分局,采取随机帮扶指导模式,对临河区、五原县、乌拉特中旗、磴口县四地的12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术帮扶指导。

  此次帮扶工作聚焦移动源监管关键环节,重点围绕资质认定条件保持情况、检测设备校准有效性、检测过程操作规范性、检验报告与检测过程一致性等核心内容展开。

  帮扶指导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存在检测过程不规范的问题。属地分局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时限要求,要求涉事机构限期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针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事业发展中心将问题确认单同步移交属地分局,双方联合对机构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严肃指出问题严重性,督促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快推动问题整改。督促4家检验检测机构现场完成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平台信息录入错误、视频监控摄像头位置不符等问题的整改,指导检验检测机构进一步完善检测流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下一步,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强化全链条监管,跟踪督导整改成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伪造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严格监管倒逼检验检测机构规范运行,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实保障。(李俊伟 辛伟 王雪涵)

  制作:闫鹏宇

编辑:梁波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