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成就。民政部副部长刘振国介绍说,截至202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占总人口的22%;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2亿,占总人口的15.6%。
近年来,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体系不断健全,老年人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积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老年友好型社会的构建,离不开法治保障。
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通过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更好保障老年人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需要有完善的政策法律环境提供保障。
今年4月,民政部等19部门首次联合发布《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9年,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法律环境初步建成。为此,需要保障老年人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利。在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标准时,对于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通过政务公开,让老年人更大程度参与涉及老年人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提高政府涉老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管理的响应速度。
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还要进一步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力度。
近年来,我国老龄政策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涉老矛盾纠纷、侵权案件时有发生,个别地方和部门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老年人维权部门协同力度不够,专业服务有待加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对此,要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同时,聚焦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突出问题,从预警防范、发现报告、化解处置等环节,推动建立健全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闭环工作机制,着力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突出问题。
在法治轨道上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的必然要求,让广大老年人既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也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蒲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