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集宁区卫健委获悉,2026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奖扶)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特扶)已经开始申请。
此次启动申请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主要面向农村特定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需同时满足:夫妻一方或双方为193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农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居民;在2016年1月1日前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者子女均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申请时,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若离婚则提供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户口本复印件(包含首页面及子女页)、生育情况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合法收抱养手续以及三张个人一寸照片等材料。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重点聚焦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的夫妻。扶助对象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拥有集宁区本辖区户口;夫妻双方均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须年满49周岁);在2016年1月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申请材料除身份证、结婚证等基础证件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子女死亡证明(由公安或医院出具)、合法收抱养手续、残疾证明(由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三级或三级以上)等。
“两项政策均以本人申请为原则。符合条件者请于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到所在社区申请,逾期视为自愿放弃。为方便市民,可先电话联系社区(村委会)、办事处(乡镇),通过电话、微信、视频咨询和初审材料,后续再交纸质版。”集宁区卫健委家庭发展股工作人员表示。(马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