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福兴苑小区业主陈女士,不慎将300余元电费误交到她以前在集宁区曾经租住过的房主电费账户上。在新城营业站供电服务人员的热心相助下,这笔“乌龙”电费很快被追回。
2024年前,陈女士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作,曾租住在亲水湾花园小区。之后,因为工作变动,她购置了福兴苑小区房产并入住。
当日15时许,陈女士通过手机微信交电费,一时不慎将上月356元电费交到了亲水湾花园小区电费账户上。营业员于波通过营销2.0系统查询,核实交错电费的账号信息和客户信息。之后,她给陈女士提出两种解决方案,一是由其取得亲水湾花园小区房主出具的同意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交费凭证,作为佐证材料上传,再通过预收互转方式,将这笔电费转到福兴苑小区其现住房电费账户上。二是经供电企业协调,双方自行沟通,由房主将错交电费直接返还给陈女士。
陈女士选择了第二种方案。于波辗转联系上集宁区供电公司客户经理,最终与亲水湾花园小区房主取得联系,说明了相关情况。对方添加了陈女士的微信,在看到交费记录截图后,将356元电费款退还给了陈女士。(田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