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10月23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自治区发改委正式印发《关于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推动区内生物质发电项目有序建设,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此项政策调整是依据国家相关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要求而制定,对规范项目管理与电价形成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对于2022年1月1日及之后完成核准或备案的生物质发电项目、2021年底前已核准但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以及特定时间点前核准且已开工但未在规定期限前实现全部机组并网的项目,其上网电价将执行项目所在区域的燃煤发电基准价。具体标准为:蒙西电网区域执行每千瓦时0.2829元(含税),蒙东电网区域执行每千瓦时0.3035元(含税)。此项规定划定了新旧项目政策适用的清晰界限。
在价格管理程序上,《通知》指出,新投产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将不再单独批复上网电价。相关项目企业需将项目批准文件、开工许可、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关键材料报送至省级电网企业。经电网企业审核确认后,将依据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时间,直接执行对应的上网电价政策,简化了管理流程。
《通知》明确支持具备条件的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形成其上网电价,这为生物质发电项目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多样的价格形成路径。此外,为确保新建项目的平稳启动,《通知》规定其调试期内的上网电量将纳入优先发电范围,由电网企业按照所在地区的燃煤发电基准价进行收购,并纳入代理购电的电量来源,保障了项目初期收益的稳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