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刊发《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鄂尔多斯市成功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本次内蒙古仅有2个城市入选。
自2019年起,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每两年一批,2023年5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启动了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务求实效、为基层减负的原则,通过自愿申报、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社会公示等程序,经报中央依法治国委批准,决定对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予以命名。
获得示范命名的地区,将充分发挥示范地区和项目的标杆引领作用,不断带动实现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探索创新、构建长效机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