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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翻越护栏“步步惊心” 集宁区交警提醒要注意交通安全

  近日,记者在集宁区建设路目睹了一位年逾七旬的老人,为了贪图一时之便,竟不顾身边呼啸而过的车辆,在马路中间翻越栏杆。他一手提着手提袋,一手扶着护栏,动作虽显笨拙,但还是侥幸翻越了过去。

  据集宁区交管大队交警介绍,近年来,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交通事故中已成为“易受伤害群体”。由于身体机能下降、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以及守法意识不强等多种因素,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频发,且一旦发生,损伤往往较为严重。因此,老年人的交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集宁区交管大队宣传科刘彩玲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并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同时,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也不得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人,将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道路中央护栏起着分隔、警示和阻拦的重要作用,是降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的一道安全屏障。然而,有些老人却无视这道屏障,总是抱有侥幸心理。刘彩玲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增强交通安全理念,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鲍娜)

编辑:贾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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