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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宣讲团走进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讲

  本网11月13日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王皓  郝佳丽)11月12日、13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宣讲团走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宣讲。

  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自治区宣讲团成员、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第一副校(院)长高祖贵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建议》,从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会精神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宣讲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经济工作处处长方宁表示,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与“十五五”发展相适应的法规制度,科学谋划人大监督工作重点,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全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在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自治区宣讲团成员、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处副处长王晓明从深刻认识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悟“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全面贯彻全会精神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等方面,作了全面宣讲和系统阐释。

  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既有政治高度,又有理论深度,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一处副处长王婧说:“我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为加快提升全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贡献力量。”

  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宣讲团成员、内蒙古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马军从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系统掌握全会的主要内容、全面贯彻全会精神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宣讲报告紧扣主题、系统全面、重点突出。聆听报告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阿荣说:“作为从事金融审判工作的法官,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坚持政治引领,不断提升金融纠纷化解质效和司法审判能力,为金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编辑:贾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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