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用集体经济收益给我们办理了城乡居民集体补助,我们个人账户的钱多了,到老了领的养老钱也就多了,党和政府真心为咱老百姓谋幸福。”11月13日,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白音特拉乡新建村村民王霞高兴地说。
今年,新建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每人100元标准,为182名村民补助养老保险1.82万元。
这是乌兰察布市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工作的缩影。
2024年5月,乌兰察布市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确定察右后旗大南坊村为首个集体经济补助试点,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按照每人50元的标准,为符合条件的292名村民共计补助1.46万元。
乌兰察布市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以来,探索构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社会资助”的多方筹资模式。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全面了解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情况以及居民参保需求,有序推进补助工作。在17个试点村集体经济补助基础上持续拓展,进一步扩大集体补助的受益面,将范围扩大至28个村,惠及参保群众3901人次,累计补助金额20.86万元,实现旗县市区城乡居保集体补助全覆盖。
同时,为拓宽养老保险筹资渠道,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和个人,对参保缴费人员进行资助,社会资助资金全部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截至10月,乌兰察布市个人资助缴费2938人次,资助金额2038.53万元。
“通过集体经济补助和社会资助增加了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切实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让参保群众享受到了政策红利,增强了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乌兰察布市社保服务中心主任韩晓朴说,下一步,市社保部门将逐步扩大集体经济补助和社会资助覆盖范围,建立完善常态化补助机制,为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建设现代化农牧区提供有力保障。(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梅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