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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司法局:切实做好以调解促和谐、凝聚共识这篇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文章

  近年来,二连浩特市司法局紧紧围绕“贯彻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创新路进中游”的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努力为维护边疆安宁、社会和谐、民族团结贡献人民调解的力量。

  一是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经过多年来的大力培育、规范发展,目前全市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26个,在册人民调解员200余人,初步形成以市域调解中心为主导,社区(苏木)、嘎查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的多层次调解组织网络。今年前三季度,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233件,其中达成口头协议的1184件、书面协议43件、司法确认6件、涉及金额440.94余万元。“小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和“遇事找调解、理性止纷争”已成为口岸各族群众的普遍共识,团结和谐的社会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

   图为城区司法所充分发挥“两所联调”“三调联动”等机制,调解矛盾纠纷工作场景。

  二是大力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连续三年邀请资深专家学者为各级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开展调解业务实操培训6场次,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分析典型案例,帮助调解员深化法律理解、掌握调解实战方法和技巧,参训人员达到700余人次,覆盖率达到100%。一大批“和事佬”“热心人”出现在口岸边城的嘎查社区、大街小巷,用心用情用力帮助群众调解纠纷,成为各族群众的“贴心人”。大力培养品牌调解员、品牌调解工作室,目前已有自治区首席人民调解员1名、自治区金牌人民调解员1名、自治区银牌人民调解员3名,以个人名义设立的调解工作室3个,有效带动了全市调解工作实现整体提升,为维护口岸社会稳定提供了基础性法治人才保障。

   图为邀请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法学院副院长胡玉荣为全市人民调解员进行专题授课。

  三是持续拓宽人民调解覆盖面。建立“重点排查+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以“四所一庭”“三调联动”“两所联调”等机制为依托,参与调解了大量社会难点、热点纠纷。调解纠纷的范围从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扩展到施工扰民、环境污染、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损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各个方面。调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持续拓展,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以理性包容的心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的理念渐入人心。

  图为凝聚“司法+边防”工作合力,格日勒敖都边防派出所“合力勤人民调解室”挂牌成立。

  四是积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主动参与二连浩特  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责成二连浩特 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并与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市场局、工青妇组织等常驻轮驻单位建立调解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形成功能大聚合、资源大整合、矛盾大调处工作格局。探索建立在法治轨道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人民调解工作新途径,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复议、普法宣传深度融合工作机制,鼓励人民调解员、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和律师、法律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涉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向各族群众讲清楚“六句话”事实和道理,真正做到以“普法在前、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下一步,二连浩特市司法局将持续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运用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在完善人民调解机制、统筹人民调解力量、提升人民调解质效上下功夫,继续做细做实以调解促和谐、凝聚共识这篇重要文章,努力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二连司法微信公众号 

编辑:张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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