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近指导8家主流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共同发起并签署食品安全管理自律公约,从资质审核、行为监测、风险排查、跨平台数据协同共享等方面推出一系列自律措施,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我约束,提升网络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外卖订餐、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业态持续涌现,深刻改变了大众消费习惯。轻点手机即可享受送餐上门服务,进入直播间便能下单各地特色美食。这种便捷高效的消费模式,极大丰富了百姓的饮食选择。但新业态蓬勃发展的背后,也潜藏不少食品安全隐患:一些无堂食的外卖作坊藏身居民楼内,无证经营且后厨卫生条件堪忧;部分直播带货中,主播打着“有机”“纯天然”等旗号,实际销售临期食品,甚至存在产地标注不实等问题。此类乱象既侵害消费者权益,也影响新业态长期健康发展。
我国始终高度重视以法治方式保障食品安全。从2009年6月1日起食品安全法实施,到2015年修订时新增网络食品交易相关规定,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网络食品销售各方责任,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相关政策,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仍面临新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近期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新业态食品安全风险不断出现,但监管手段较为落后,相关规定措施不配套,消费者权益保障面临难题。因此,推动监管方式从传统向智慧转型,实现线上线下协同治理,已成为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效能的迫切需求。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平台企业发起并签署自律公约,正是对监管转型需求的有力响应。公约明确提出,将依托相关政务数据核验平台,通过视频核验、地址定位、现场确认等方式加强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查;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对网售食品标签、用户评价等内容的监测排查全覆盖;协同建立跨平台“黑名单”共享机制,防止相关主体通过“换马甲”重新入场,实现“一处违法、全网受限”。这些举措既体现了技术赋能、智慧监管的思路,也强化了平台前端审核责任,有助于从源头遏制风险。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应针对不同新业态特点量身定制监管规则,推动传统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建立覆盖全国的食品经营资质数据对比机制,压实第三方平台审核责任等。这与此次自律公约精神高度契合,即在借助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的同时,通过完善制度压实各方责任,逐步形成政府监管、平台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共治格局。
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守护好数字时代“舌尖上的安全”永远在路上。面对新业态及其伴生的新风险,唯有与时俱进推动制度创新、提升治理能力,让监管步伐与业态创新同步,加快构建适应数字时代需求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动平台企业将自律承诺转化为管理实效,才能拧紧责任链条,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马树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