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
内蒙古自治区“完成‘十四五’规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
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深化以营商环境为基础的重点领域改革
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专场
在呼和浩特举行

发布会现场。
内蒙古始终注重
以政府诚信引导企业守信
以企业守信助力产业发展
探索出了一条以诚信建设
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涉企行政检查更加规范
建立“风险+信用”的分级分类涉企行政检查模式,对检查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动态调整市场监管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无事不扰”企业清单。
实施以来,内蒙古市场监管领域发起检查任务同比减少5.21%,入企批次减少8.41%,跨部门协同执法比重由41.47%上升到50.25%,对企业无事不扰、有求必应。通过以信用风险为导向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问题发现率由27.41%提升至41.72%,监管针对性靶向性更加精准。
信用奖惩机制更加健全
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对失信经营主体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享受优惠政策、授予荣誉称号、评先评优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力度,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信用修复措施更加完善
统一规范信用修复流程、提交材料、办理时限,提升信用修复“网上办”便利度和办结率,探索“承诺容缺”“承诺免查”等信用修复模式。
“十四五”以来,内蒙古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信用修复44万条,网上办理17万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3万条,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20万条,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96条,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344条,划出诚信经营规矩硬杠杠,同时通过信用修复服务给企业吃下“定心丸”。
信用资源利用更加充分
聚焦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与金融部门共享信用数据,推出以信用评价为基准、无需抵押担保的金融产品——“个体蒙信贷”,利率低至3.45%起,最高授信额度为500万,累计为2.4万户个体工商户授信贷款80亿元。在推动信用增值变现的同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内蒙古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网办率提升到89%。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王丽红 马骏驰 王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