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6日《中国环境报》第2版刊发了《美丽内蒙古建设规划纲要印发 从七个方面设置24项重点任务》的文章,报道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纲要(2025—2035年)》。治理体系从七个方面设置24项重点任务,推动美丽内蒙古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报道全文如下:

2025年11月26日《中国环境报》第2版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纲要(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围绕美丽中国建设内涵要求,充分体现内蒙古特色,从生态安全稳固、经济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城乡和谐宜居等四个方面设定了22项指标,明确了近期(2027年)、中期(2030年)、远期(2035年)3个阶段性目标,系统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
《规划纲要》指出,到2035年,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巩固,绿色低碳经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境品质达到全国同类地区先进水平,与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相适应的绿色低碳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建成美丽中国内蒙古样板。
围绕目标,《规划纲要》进一步从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新高地、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拓展生态价值转化“内蒙古路径”、建设宜居宜业美好新家园、构建美丽内蒙古全民行动新格局、健全美丽内蒙古建设治理体系七个方面设置24项重点任务。同时,为推动如期实现美丽内蒙古目标,明确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协同、加大资金投入、做好示范推广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推动美丽内蒙古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记者:李俊伟)
制作:杨苏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