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调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十四五”时期,内蒙古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着力破解内蒙古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问题,呼包鄂乌高质量发展步入快车道、蒙东地区振兴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西部盟市转型发展步伐加快;主动对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以京蒙全面合作为抓手,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同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东三省等地区的交流合作不断密切。奋进“十五五”新征程,我们要以更大决心和勇气深化改革开放,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推进内蒙古东中西部差异化协调发展,推动区域间合作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深化和拓展。
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着力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东中西部产业发展新格局,为进一步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五五”时期,要继续优化全区重大生产力布局,推动战略性产业、能源资源基地等布局优化,确保各区域发展既符合自身定位、又服务全区发展大局。要在夯实中部呼包鄂乌增长极的同时,实现蒙东振兴发展和蒙西转型发展,以此形成中部带动、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东中西部多极支撑的产业布局和区域发展格局。
中部地区作为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要坚定不移推动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巩固提升优势产业领先地位,巩固扩大煤炭、钢铁、晶硅等传统产业发展优势,高标准、高水平建设乳制品、稀土新材料、现代煤化工等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要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构建以呼包鄂为核心的光伏产业集群,全力推进呼包鄂通国家级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做大做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加快布局新型能源基础设施,提速提效推进新能源建设。要布局绿色算力、人工智能、绿氢绿氨、核能、临空经济、再生资源利用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蒙东地区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实现振兴发展。要进一步巩固生态优势,健全碳汇计量监测标准和交易规则,创新全区碳汇市场交易与激励机制,强化政策协同与区域合作,探索林草生态价值转化新模式。要确保粮食安全和农畜产品供应,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发展设施农业、舍饲圈养、庭院经济,全链条深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品牌打造,把农牧业打造成为现代化大产业。要大力发展现代能源经济,优化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完善不同能源品种之间的互补和替代政策机制,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稳步推进蒙东国家煤炭储备基地建设,提高煤炭弹性产能和应急保障供给能力,打造蒙东绿色氢氨醇基地,拓展新能源应用和消纳场景,积极探索建立直送通道。要坚持创新引领,强化创新合作和产业协作,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蒙东地区特色工业体系。
蒙西地区要下大决心破除瓶颈制约,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标本兼治,努力为内蒙古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作出更大贡献。要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举一反三遏制超标排放、垃圾乱倒、扬尘失管等突出问题。要下大力气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升环乌海区域工业园区整体发展效能,大力推动巴彦淖尔油气和有色金属资源开发利用等,努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进一步理顺区域联建联治、工业园区管理、执法力量配置等体制机制,保障蒙西地区高质量转型发展。
积极促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
促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要坚持系统观念,营造统一规范、层次明晰、紧密联系、功能精准的协同发展生态。地区间要深化跨行政区合作,健全区域间规划统筹、产业协作、利益共享、科技创新、生态保护、新型城镇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机制,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让承担不同功能的区域发挥不同比较优势,科学布局、协同发展,最终实现东中西部差异化协调发展和全区高质量发展。
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共建推动区域联动发展。产业协同是区域联动、共同发展的重要路径。“十五五”时期,要以产业链为纽带,建立健全跨区域产业协同机制,推动东中西部产业分工协作、协同发展。鼓励三大片区共建产业合作园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要建立跨区域产业转移利益共享机制,积极承接区外产业链整体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转移,大胆探索创新产业转移及合作长效机制。要加强承接平台和载体建设,组建产业联盟,发挥“链长制”等组织优势,聚焦重点产业链,探索共建共享的产业发展载体及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路径,通过产业集聚、发展与振兴,推动东中西部的协作联动更加紧密。
以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区域联动发展。区域协同联动的前提是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要通过深化改革打破固有思维,打通要素流动的堵点、难点,让资金、技术、人才、数据等关键要素在东中西部自由流动、优化配置。要持续推进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畅通东中西部、联通区内外的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夯实要素流动基础。要建立跨区域盟市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盟市间协调联动发展,定期协商解决要素流动、产业协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深度参与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十四五”时期,内蒙古积极响应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持续推动国内合作,与兄弟省区市合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这既源于国家顶层设计的战略指引,也根植于合作双方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的高度互补性。“十五五”时期,我们要继续深化国内区域合作,深度参与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的产业合作。要完善京蒙协作机制,大力实施京蒙协作“六个倍增计划”,有序推进库布其沙漠基地送电上海工程、蒙东-上海绿色燃料走廊建设等标志性合作项目。要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进一步加强地区间的产业联系与经济合作,推动园区合作共建。要紧扣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为“飞地”“整链”招商搭建招商推介平台,促进更多优质企业落户、优质项目落地。
积极拓展区域合作领域。要在能源、资源、算力等方面与经济大省加强合作,在新能源大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风光氢储装备制造、科技人才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推动发达地区先进的科技、广阔的市场与内蒙古的特色资源和丰富应用场景相结合,在绿色农畜产品、特色文旅、绿能替代、数字算力等领域实现协同发展和互利共赢。要加强对天津、河北港口资源的利用及与内陆港的合作,共同打造陆港群。要支持乌兰察布建设冬奥会辐射延伸产业基地,大力推进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建设。
创新区域合作方式。要通过深化国内区域合作,把内蒙古具有优势的蒙品、绿电、智算等输送出去,同时把我们相对短缺的技术、人才、资金、产业引进来。要创新地区间合作方式,在区域间生态补偿、区际互助、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积极进行制度探索,完善区域间行政协调机制,建设科技研发和产业应用双向科创“飞地”,推动区域合作拓围提质。要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点堵点,大力开发高质量旅游产品,拓宽绿色食品销售渠道,面向全国布局蒙品营销中心和前置仓,增强内蒙古融入国内大循环的内生动力和可靠性。(作者:康磊,系内蒙古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区域经济和服务业发展处副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