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为破解执行工作诸多堵点,巴彦淖尔市中院在全区法院中率先启动执行管理集成改革,以健全“分段集约执行机制”为突破口,通过一系列创新思路与举措,推动执行工作取得“两升四降”的显著成效,即结案率、执行到位率提升,首执案件终本率、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平均结案时间、涉执行信访事项下降。
为解决前端事务办理难题,减轻当事人诉累,市中院设立执行事务中心,推行“集中立案+案件调配”模式,对全市法院首次执行案件进行统筹管理。当事人可在辖区任意法院或人民法庭递交执行立案材料,材料同步流转至市中院执行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案件关联分析后,依据执行案件关联因素、财产所在地、人案均衡因素,将案件分配至相应基层法院执行。运行三个月以来,共立案4448件,调配基层法院立案3922件,有效解决各基层院案件量分布不均问题,临河区法院办案压力极大缓解,法官办案总量较中心运行前降低4.15%。
同时,根据财产查控结果,执行事务中心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推动执行到位率大幅提升,执行到位金额达39.31亿元,其中中心运行后到位金额占35.02%。为做实执行工作“查人”“找物”“变现”三大职能,市中院成立“数智查控中心”,在“一张网”查控系统运行基础上,接入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政数局、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查询平台的数据端口,实现查控指令“即时发起、实时办理”。截至目前,执行事务中心收案到查控结束平均用时不超过5天,全市法院执行平均结案时间由95天大幅缩减至54天,较中心运行前减少41天。
在执前督促工作方面,市中院大力开展执前调解,实行“三方团队‘一次调解’+执行团队‘二次调解’”,成效显著。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为42.19%,较中心运行前降低4.15%。同时,推动以保促调、以保促执,促推当事人自动履行,全市法院首执案件终本率26.39%,较中心运行前下降2.69%。
执行事务中心以集约化事务办理为抓手,将执行程序中的执行立案、材料收转、财产查控、文书制作送达、事项委托、电话接待、外勤事务等10余项辅助性事务归集整合,统一交由专门团队集约化处理。运行三个月以来,处理集约事项4万余次,其中财产查控12000余次、文书制作送达24000余次、委托事项130余次、外勤事项3550余次、其他320次。法官得以“轻装上阵”,投入办案的时间大幅提高,办案效率与精准度同步提升。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5462件,执结20818件,结案率81.76%,同比上升5.85%。执行案件的一次性办结办好,使当事人对执行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信访案件同比下降14.89%。(孙睿彦)





